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16-38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以及《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该方案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46,869,31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
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95000元;持有非股改、
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
派0.55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
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
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1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2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6月21日通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06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 08*****433 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
3 08*****427 横店集团康裕药业有限公司
4 08*****429 横店集团家园化工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6月14日至登记日:2016年6月20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
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江南路 333 号;
咨询联系人:楼云娜、何中涛
咨询电话:0579-86557527;传真:0579-86558122
六、其他备查文件
1、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