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通电子:更正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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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6-054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13日在《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关于实施2015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2号)。

鉴于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

大会授权、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原则及上述分红事项,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底价调整为不低于15.05元/股。

因工作人员笔误,原公告中“非公开发行股票调整后的发行底价”部分错误

描述为“发行底价调整为不低于15.06元/股”,现对相关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原公告内容: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证通电子”) 在

2015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实施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

15.11元/股调整为不低于15.06元/股。

现更正为: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证通电子”) 在

2015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实施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

15.11元/股调整为不低于15.05元/股。

原公告内容: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的调整

鉴于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5 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授权、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原则及上述分红事项,现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底价调整为不低于15.06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调整前的发行价-每股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例)=(15.11元/股-0.06元/股)÷(1+ 0%)=15.05 元/股。

现更正为: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的调整

鉴于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5 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授权、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原则及上述分红事项,现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底价调整为不低于15.05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调整前的发行价-每股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

例)=(15.11元/股-0.06元/股)÷(1+ 0%)=15.05 元/股。

除上述更正外,公告中列明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更。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

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今后将加强信息披露的

编制审核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五日

查看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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