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欣丝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6-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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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

件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是在考虑目前外部融资环境及公司经营

需要等诸多因素后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终止公司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独立董事:潘煜双、陈建根、姚武强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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