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16-035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
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2 日和 2015 年 8 月 7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和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议案;2015 年 10 月 14 日和 2015 年
10 月 30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2016 年 1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
请受理通知书》(160161 号);2016 年 3 月 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
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161 号);2016 年 4 月 28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并按规定
提交中国证监会。
上述事宜请详见 2015 年 7 月 23 日、2015 年 8 月 8 日、2015 年 10 月 15 日、
2015 年 10 月 31 日、2016 年 2 月 1 日、2016 年 3 月 4 日、2016 年 4 月 28 日的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原因
鉴于公司公告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来,我国资本市场的波动幅度较大,综
合考虑外部环境及公司经营需要等诸多因素,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与
中介机构等多方反复沟通,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
三、 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
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是在考虑目前外部融资环境及公司经营需要等诸多因素后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五、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财务情况良好、业务经营正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终止
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后期将继续突出丝绸主业的发展方向,积极推进在茧丝绸行业供应链金
融领域的发展,实现主业延伸发展的战略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企业价值。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