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7 证券简称:东方网力 公告编号:2016-047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刘光先生的通知,刘光先生将其之前质押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6 年 6 月 7 日,刘光先生将其于 2015 年 6 月 2 日质押给浙江浙商证券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资产管理”)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428.75 万股(该部分原始数量为 571.5 万股,经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变
更为 1,428.75 万股,占刘光先生所持本公司股份的 6.59%,占公司总股本的 1.77%)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式回购的登记手
续。
2016 年 6 月 13 日,刘光先生将其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质押给深圳市高新投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高新投”)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00 万股(该
部分原始数量为 280 万股,经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变更为 700 万股,占刘
光先生所持本公司股份的 3.23%,占公司总股本的 0.87%)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式回购的登记手续。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刘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6,863,6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91%,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股份数累计为 107,512,765 股,占其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49.58%,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3.34%。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质押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