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世宝: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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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03 证券简称:浙江世宝 公告编码:2016-068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着

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

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

之日起 12 个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和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101 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3,820 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8.4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705,172,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7,009,122.96 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658,162,877.04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4

年 12 月 12 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4]265 号《验

资报告》。

截至 2016 年 6 月 13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液压助力转向器扩产项目”

1

账 户 余 额 为 3,925,727.68 元 , 以 存 单 方 式 存 放 的 募 集 资 金 为 人 民 币

12,000,000.00 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零部件精密铸件及机加工建设项目”

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78,784,117.30 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转向系统研发、

检测及试制中心项目”账户余额为 2,637,680.55 元,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

金为人民币 35,000,000.00 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10 万件(套)汽车转

向(电动 EPS)组件等系列产品产业化投资建设项目”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132,870,632.98 元,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4,000,000.00 元。

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

存。

二、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人民币 6,500 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12 个月。该款项已于 2015 年 6 月

25 日归还。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12 个月。该款项已于 2016 年 6 月 13

日归还。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逐步完成投资建设,根据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

2

月。根据现行的商业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估算,预计可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约 870

万元。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建设计划作出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行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 50%,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公司于过去 12 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不存在未归

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

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在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批准

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 12 个月,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

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

交易,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 50%,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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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12 个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

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在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

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1、浙江世宝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2、浙江世宝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已经浙江世

宝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议案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3、浙江世宝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

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

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过去十

二个月内未进行过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

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浙江世宝将仅限于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

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综上,财通证券对浙江世宝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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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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