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0 证券简称:凤形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1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证券事务代表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
分别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王志宏先生、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周琦先
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王志宏先生于2016年6
月1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
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8704股,周琦先生于2016年6月13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
股20000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王志宏 竞价交易 2016年6月13日 37.80 98704 0.112
周琦 竞价交易 2016年6月13日 37.78 20000 0.022
合计 118704 0.13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王志 合计持有股份 394816 0.449 296112 0.337
宏 其中:无限售条件 98704 0.112 0 0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96112 0.337 296112 0.337
(高管锁定股)
周琦 合计持有股份 65427 0.074 45427 0.052
其中:无限售条件 65427 0.074 45427 0.052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王志宏先生承诺:
(1)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
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
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3)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所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
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2、周琦先生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截止目前,王志宏先生、周琦先生一直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
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说明
1、王志宏先生、周琦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
规则的规定。
2、王志宏先生本次减持没有违反股份锁定承诺,且在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特此公告。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