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规章制度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
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提名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蒋世宏先生和余劲先生为董事候选人,
其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过审慎核查,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质和能力,其任职资格合法。
我们同意蒋世宏先生和余劲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朱 霖 景 旭 张曜晖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