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 2016-019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证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付息兑付
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付息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
3.债券简称:13 津港股 MTN4
4.债券代码:1382315
5.发行总额:人民币 5 亿
6.债券期限:5年
7.本计息期债券利率:4.83%
8.计息方式:固定利率
9.还本付息方式:按年付息,到期还本
10.付息日:存续期内每年 06 月 20 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
作日)
11.到期兑付日:2018 年 06 月 20 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
日)
二、付息/兑付办法
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其付息/兑付资
金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
账户。债券付息日或到期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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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兑付前将新的
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因债券持有
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而
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不承
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志强
联系方式:022-25705408
2.联席主承销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超
联系方式:0755-88256097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健
联系方式:010-57092634
3.托管机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部门:托管部
资金部
四、备注
无。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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