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 2016-069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因筹划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起停牌。2016 年 1 月 4 日、2016 年 1 月 7 日,公司发布了相关
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1 月 4 日起停牌不超过一个月。2016 年
2 月 4 日,公司发布了《宏图高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公告》,
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2 月 4 日起停牌不超过一个月,2016 年 3 月 4 日,
公司发布了《宏图高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
自 2016 年 3 月 4 日起停牌不超过一个月。(详见公司临 2015-133、
2015-140、2016-001、2016-013、2016-020 号公告)
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4 月 8 日、201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预案》等议案,并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披露了《宏图高科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信息披
露文件。(详见公司临 2016-044、2016-045、2016-046、2016-047、
2016-048、2016-049 号公告)
2016 年 4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江
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394 号,简称《问
询函 》)。考虑到《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以及各中介机构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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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的时间流程,本次回复工作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经申请,公司
分别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2016 年 5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上
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详见公司临 2016-053、058 号公告)。
2016 年 6 月 13 日,公司完成对《问询函》的回复,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6 月 14 日开
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宏
图高科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之回复》、《宏图高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
案》(修订稿)及摘要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
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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