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图高科:关于公司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6-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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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 2016-069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因筹划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起停牌。2016 年 1 月 4 日、2016 年 1 月 7 日,公司发布了相关

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1 月 4 日起停牌不超过一个月。2016 年

2 月 4 日,公司发布了《宏图高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公告》,

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2 月 4 日起停牌不超过一个月,2016 年 3 月 4 日,

公司发布了《宏图高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

自 2016 年 3 月 4 日起停牌不超过一个月。(详见公司临 2015-133、

2015-140、2016-001、2016-013、2016-020 号公告)

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4 月 8 日、201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预案》等议案,并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披露了《宏图高科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信息披

露文件。(详见公司临 2016-044、2016-045、2016-046、2016-047、

2016-048、2016-049 号公告)

2016 年 4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江

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394 号,简称《问

询函 》)。考虑到《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以及各中介机构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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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的时间流程,本次回复工作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经申请,公司

分别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2016 年 5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上

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详见公司临 2016-053、058 号公告)。

2016 年 6 月 13 日,公司完成对《问询函》的回复,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6 月 14 日开

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宏

图高科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之回复》、《宏图高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

案》(修订稿)及摘要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

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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