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六次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21 日通
过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
订。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相关
条款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阅读及核查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经董事会审议
的关于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可以稳定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充分保证上市公司的权益,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该条款的修订作出禁
止性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
我们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并同意将《新疆亿路
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名旭、李季鹏
2016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