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拟新增 2016 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拟新增 2016 年度
融资额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新增 2016 年融资额度的事项是为保障公司健康、平稳运营,综合
考虑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项目实际进展需要进行调
整。上述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
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梁爽、党伟、李正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