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2015年度股东大会材料汇编(更新后)

来源:深交所 2016-06-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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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材料汇编

二零一六年六月天津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一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5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

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规范审议程序,科学、审慎履行职责,紧紧围绕公司总体

发展目标制定全年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公司各项重点工作、顺利实现年度经营目标,确保

公司实现稳健发展。

第一部分 2015 年工作总结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286 亿元,同比增加 22%;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31 亿元,同比增加 33%;全年合并报表实现的营业收入为 97 亿元,

同比增加 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5 亿元,同比增加 2.7%。

一、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决策程序

2015 年,董事会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力,会议组织召开有

序、运作规范,议事科学严谨,注重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程序

依法合规。

全年共召开董事会十四次,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

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规范合规;审议决定了对外投资、下属公司发行

债券、融资担保、土地竞买等重大经营事项,推动公司健康发展;审议了聘任高管、董事

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变更等事项,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全年提名委员会召开三次会

议,战略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三次会

议。

董事会能够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各种条件,确保独立董事在日常投资等重大事项

决策中独立行使职权,始终坚持专业、中立的职业态度,为公司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持,客

观真实的发表独立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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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严格执行授权,落实股东大会决议

2015 年,董事会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为责任,科学决策,依法合规召集股东大会,全年组织召开了六次股东大会,审议年

报、年度经营发展计划、为下属公司担保、对外投融资、补选董事等重大事项。股东大会

均采取了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充分保障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

权和投票权,投资者权益得到了切实保护。

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全年对外融资、对

下属公司担保、垃圾发电项目投标和土地竞买等经营活动高效实施;2015 年 7 月 3 日实施

了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 2014 年末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0.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共 14,755,738.52 元(含税)。

三、深入调研,抓重点项目,力促经营发展

2015 年,公司董事会在经济上升乏力、景气度下降的情况下,强化忧患、机遇与责任

意识,充分整合各种资源,督促公司以协同推进为手段,注重投资回报、聚焦主业、强化

管理、提升效益,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走访调研了南京新城、扬州万运、扬州泰达环保公司,深入扬州

垃圾焚烧发电厂、扬州 Y-MSD 等项目现场,实地了解运营情况,全面掌握经营实际,进一

步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区域开发产业按照整体规划,完成了五块土地的挂牌上市,面积共计 193 亩,同时把

握二级开发节奏,有效控制投资规模、最大化项目收益。

环保产业 2015 年完成生活垃圾处理量 191 万吨,完成上网电量 4 亿度,实现净利润

5,912 万元。

洁净材料产业在 2016 年度实现净利润 339 万元。

石油仓储销售产业实现净利润 2,584 万元 。

四、拓展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

为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积极探索公司融资新渠道,董事会积极推动各项融资工作。

2013 年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 10 亿元、期限为三年

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公司于 2014 年收到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的通知并

完成了第一期发行。2015 年 6 月,公司完成了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人民币 5 亿元,期限

3 年,票面利率 7.7%。报告期公司完成了核定的 10 亿元定向工具的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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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3 年提出拟就泰达环保垃圾焚烧发电收益权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方案,公

司根据相关制度和行政审批规则的变化,大力推动相关工作,于 2015 年 12 月获深圳证券

交易所“泰达环保垃圾焚烧发电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无异议函,专项计划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正式成立,如期募集资金人民币 6.33 亿元,利率 5.0%~5.7%,期限 1 年

-5 年,助力泰达环保经营发展。

2015 年 12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完成了非公开公司债第一期发行,融资人民币

2.5 亿元,期限 5 年,票面利率 9.5 %。

五、三会规范运作,深化内部控制建设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15 年度公司修

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规范经

营行为,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加强控股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的督促工作,及时披露控股股东承诺事项及进展情况,

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报备,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部分 2016 年工作计划

2016 年是泰达股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公司发展定位的“创新协同年”。

公司董事会将审时度势,推动各产业协同发展,突出优势产业创新发展,加强科学管理和

规范决策,不断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一、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经营效益

2016 年,公司将以经营效益提升为目标,进一步提升经营规模和经营绩效;优化资源

配置,做实做强主业,降低资产负债率;梳理产业结构,厘清股权关系,完成对休眠公司

及不良资产的清理整合工作,同时实现合理投资收益。

二、稳健与扩张并举,各产业协同发展

2016 年,公司将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

设、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一带一路”建设五大战略叠加的机遇,实现公司各产业协同发展。

环保产业将以“专业固废资源运营商”、“环境解决方案提供商”、“环保产业投资商”

为自身定位,明确“以创新和技术研发为原动力,发展以专有技术为核心的城市固废处理

全产业链,构建区域内固废处理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做大做强”的发展战略,辐射京津冀,

面向全国,加快环保产业布局的步伐。

区域开发产业要挖掘现有项目潜力,加大力度盘活和处置低效资产,提高资金回笼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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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外阜区域发展规划为立足宁镇扬,深耕宁与扬,辐射华东地区;本地发展规划为立足

京津冀,深耕滨海新区;加强优质项目储备和开发。

洁净材料产业把握市场机遇,注重知识产权和技术专利保护,加快研发新产品,积极

申请技术及产品专利,积极探索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新途径。

石油仓储与贸易产业努力调整经营结构,改变销售策略,提升经济效益。

金融股权投资继续保持现有投资规模,充分履行投资人职责和权利,适时进入高回报

产业。

三、加强风险管控,提高管理水平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基础制度建设,切实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建立公司

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经营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管控,加强资金管理,

规范财务管控;加强对所属公司的垂直管控,落实业绩指标,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加强投

资管理,严格投资审批决策流程,强化对投资项目的后评价管理,注重投资收益,推进资

产整合;拓展融资渠道,加强资本运作,控制和降低融资成本;全面执行内控管理,对内

控风险点和缺陷进行监控和纠正,保证公司内控有效。

四、优化人力资源及激励体系,促进企业发展

公司将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水平,构建多层次、具有竞争力水平的薪酬体系,加快职

业经理人队伍建设,为企业发展储备人才,充分调动员工及管理层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企

业发展,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2016 年,公司董事会将更加忠实、勤勉、尽责的履行工作职责,在做好主营业务的

同时,借力国企改革,创新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立足现有核心

产业平台,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实现稳健经营与积极扩张并举,为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拼

搏奋进!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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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二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5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独立有效地行使《公

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职权。

监事会全体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忠实履行监督和检查职责,对公司财务、

业务经营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重点监督,

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监事会正常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协助,公司监事在监事会会议中

充分发表意见,对议案逐项审议表决,监事会会议审议程序和表决结果合规、有效。

监事会会议记录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反映与会人员对所审议事项提出的意见,出

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人员均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公司已将监事会会议记录等会议文件作为

重要档案,由专门部门妥善保存。

2015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十一次会议,其中现场方式五次、通讯方式六次,主要情况

如下:

(一)2015 年 3 月 9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以转让 4.5 亿元债权方式进行融资的议案》。

(二)2015 年 3 月 18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案》、 2014 年度总经理业务工作报告》、 201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 201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

议案》、《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4 年度企业

社会责任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向泰达集团支付担保费的关联交

易议案》、《关于审批 2015 年度融资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贷款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

案》、《关于审批 2015 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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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批 2015 年度土地竞标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关

于审批 2015 年度垃圾发电项目投标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

案》、《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蓝盾对其全资子公司兴实化工发行 1.5 亿元中小企业私募债提

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二级子公司滕州泰达环保投资 496.82 万元进行一期渗沥液处理系统

增容改造的议案》和《关于三级子公司扬州昌和为三级子公司扬州华广综合授信 5,500 万

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议案》。

(三)2015 年 4 月 10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总经理业务工作报告》、《201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

于 201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2014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2014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关于向泰达集团支付担保费的关联交易议案》、

《关于审批 2015 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关

于控股子公司泰达蓝盾对其全资子公司兴实化工发行 1.5 亿元中小企业私募债提供担保的

议案》和《关于三级子公司扬州昌和为三级子公司扬州华广综合授信 5,500 万元提供最高

额抵押担保的议案》。

(四)2015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五)2015 年 6 月 1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三级子公司扬州昌和为二级子公司扬州泰达综合授信 5,000 万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的

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为二级子公司南京泰新 2,000 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最高额

保证担保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非公开发行 10 亿元私募债及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关于增加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 2015 年度 5 亿元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

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泰达洁净投资 450 万元新增插入式双组份

熔喷生产线的议案》、《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天津泰达扬州建设有限公司的议案》和《关于

制订<泰达股份高级管理人员绩效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

(六)2015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二级子公司南京泰基为二级子公司南京泰新综合

授信 4,000 万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二级子公司南京泰基为控股子公司

南京新城综合授信 6,500 万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议案》。

(七)2015 年 9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二级子公司兴实化工发行 1.5 亿元中小企业私募债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泰达蓝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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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设立沈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八)2015 年 10 月 12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参股公司渤海证券 2015 年度定向增资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放弃参股公司渤海证券

2015 年度定向增资认购权利的议案》。

(九)201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十)2015 年 11 月 2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建设高邮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PPP 项目的议案》。

(十一)201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出资 1 亿元参与渤海证券 2015 年度定向增资并放弃其余认购权的关联交易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出具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5 年度,公司采取了有效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

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管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经营管理等进行了

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运作,议事和决策程序合规;公司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依法

经营;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相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了的检查,认为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监事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三)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情况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对所有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

制和审议的各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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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重大遗漏。

(四)公司投资、担保和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重大的投资、担保、出售资产等重大交易行为进行重点监督

检查,认为:公司各重大交易均按照规定履行了必要议事和表决程序,其中投资、担保、

等事项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

失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成员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重点检查,详细审阅材料,核实关联关系。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

执行了审议表决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专项意见;充分

尊重了中小股东意见;能够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的决议;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意见

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2015 年度,公司对 2014 年度内控审计及自评报告中所涉及的重大缺陷均已于上半年

整改完毕。公司有足够的测试样本显示,与前述重大缺陷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并运行有效,

且不存在除上述已整改完毕的重大缺陷之外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报告期,公司已经建立起一套较为完整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从公司层面到各

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

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

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

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2016 年,公司将加大力度对重点控制环节和风险点

的排查,对重点子公司开展有目的性的内控培训,督促其尽快完善各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手

册和评价手册,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

发展。

监事会认为: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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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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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三

2015 年度总经理业务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5 年,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以年度计划为纲要,以“协同推进”为

核心,攻坚克难、开拓进取、创新奉献,进一步提高管理、强化主业、整合资产、注重绩

效,公司各项业绩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主营业务收入再创新高,净利润呈稳定盈利态

势,已连续三年保持盈利。我现在代表公司管理层,对 2015 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 2015 年工作总结

一、主要业绩指标完成情况

(一)2015 年泰达股份实现营业收入 96.56 亿元, 净利润 2.55 亿元。

(二)全年管理费用合计 2.40 亿元,财务费用合计 3.43 亿元,。

(三)截止 2015 年末,资产总计 285.72 亿元,负债合计 246.71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86.35%,所有者权益合计 39.01 亿元。

二、各主营业务年度工作进展

(一)环保产业板块

全年完成垃圾无害化处理总量 190.7 万吨,其中焚烧处理生活垃圾 149.62 万吨,卫生

填埋处理生活垃圾 41.08 万吨;实现上网电量 4.04 亿度。营业收入、净利润继续保持良好

态势。天津双港、扬州、大连三个大型垃圾发电项目和武清、宝坻、滕州三个垃圾填埋项

目运营稳定、效益提高。

重点项目方面,扬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展顺利;故城秸秆发电项目设备安装基

本完成,11 月 28 日机组并网调试。

项目拓展方面,已中标高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成立沈阳泰达环保有限公司,启动

开展老虎冲、大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及大辛渗滤液处理项目前期相关工作。此外,安徽黄

山项目已于 2016 年初中标。

2015 年度,泰达环保研发中心获得教育部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滨海新区科技进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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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奖一项;获批天津市杀手锏产品项目一项、天津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补贴项目一项;

入选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一人;年度获授权专利一项,已累计申报

专利 92 项,获授权专利 61 项。

(二)区域开发与房地产板块

区域开发:在扬州市广陵区的区域开发顺利推进。土地招商及出让方面,2015 年在共

完成 4 个地块的挂牌出让,出让面积共计 91 亩。土地整理方面,完成征地 13 宗,面积 628.6

亩;完成拆迁面积约 18 万平方米。安置房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顺利推进广陵区广福

花园、天顺花园安置房项目总建筑面积 53.8 万平方米的建设施工,并完成了市政道路设施、

污水管网贯通、城庆广场、环境整治和景观绿化提升、河道整治等建设工作。二级代建回

购方面,完成育才小学、信息大厦的回购协议签订。

房地产开发:

1、扬州泰达 MSD 项目:部分楼栋主楼主体机构封顶;已与政府回购方签署《项目委

托投资建设运营协议》;公寓项目的展售中心目前客户认筹 67 套;商业项目与部分品牌达

成初步意向合作协议;酒店项目拟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正式合同签约工作。作为泰达股份最

大的房地产项目,确保了全年安全施工无事故。

2、大连北方生态慧谷项目:招商方面,全年完成签约 23,000 平米,入驻呼叫中心 16,000

平米。工程建设方面,住宅 B 地块一、二标段于 2015 年 10 月 1 日交付,三标段单体整体

完成 70%。商业 D 地块于 2015 年 7 月 20 日完成样板示范区展示,9 月份完成商业 D 地块

3 户拆迁,一期 1.5 万平单体工程完成、管网完成、景观主环路形成。

3、句容泰达青筑项目:实际完成签约 2.14 亿元。泰达微寓样板房于 2015 年 8 月对外

公开展示,12 月 12 日开盘限购 99 套,售罄。宝华山门下项目可售房源土建施工整改完成;

完成喜舍项目主体验收工作。

4、天津泰达美源项目:共有 564 套房源顺利入围了汉沽棚户区改造项目。2015 年内

回款 8424 万元,销售 128 套,销售面积 13170.25 平方米;该项目于 2015 年 5 月被中国房

地产投资协会授予“2015 年中国最具智慧型高端物业”称号。

(三)洁净材料板块

2015 年,泰达洁净在民品市场上公司设计与注册了 Tecleanda 和 Tewarmda 商标,已经

开始推广棉被胎、防尘口罩、空气净化器、净水机等终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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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洁净本年度获得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一项外观专利与天津市著名商标“特温

达”正在审批中。公司新立项 4 项新产品,其中两项已完成开发。PBT 系列产品经过深入

研究开发,目前已经可以批量生产。今年 6 月份引进一条折叠口罩生产线,现已投产,销

售情况良好。插入式双组份熔喷生产线项目已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正式启动。全年项目建

设和生产运营安全无事故。

泰达洁净在天津港“812”爆炸事故中捐赠 10 万只防尘口罩,做出了泰达人应有的贡

献。

(四)石油仓储贸易板块

2015 年,面对严峻的市场大环境,公司努力拓展市场,开展全方位经营合作,努力做

好现有石油化工产品的批发、零售业务,积极开发混合芳烃等成品油以外产品的贸易。同

时,调整思路,开辟新市场、新业务。公司全年销售各类石油化工产品共计 40.57 万吨,

销售金属等大宗商品 74.41 万吨。超额完成了主营业务收入目标,实现了净利润的扭亏为

盈。

结合业务的转型方向,主要控股子公司泰达蓝盾更名为泰达能源。

(五)金融股权投资板块

2015 年,泰达股份已缴付和谐投资一期基金的第十二次出资款 7,363,321 元、第十三

次出资款 12,604,011 元、第十四次出资款 9,604,828 元。至此,泰达股份认缴总额 105,000,000

元累计实缴完毕。

三、2015 年公司管理情况

(一)修订制度、规范管理,优化工作机制,完善管控流程。

2015 年以来,结合公司内控需求,在系统内全面开展管理提升工作,规范和完善相关制

度。以部门为单位,按照公司构架、部门职能分工,梳理和核查相关制度,修订和新编制

相关制度,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汇编。最终实现以制度规范工作方式和工作流程。今年新编

制和修订了《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派出董事、监事管理办法》、《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企业召开董、监事会管理细则》、《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处置管理办法(试行)》、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薪资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等四十多项管理制

度。并以此为规范,加强对下属公司管理,全面推行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

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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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立足实际、计划先行,过程全程监控、严控经济运行。

年初,公司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全面预算,以科学的测算规划来制定主营业务

指标。针对公司五大产业的现状和所处市场情况来制定各所属公司量化的主营业务指标,

并与各所属公司充分沟通、研讨,严控计划的执行,注重任务的落实。建立统一的财务监

管系统,控制资金投放并合理分配资金成本。以月度为单位形成《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对

各主要业务指标实际完成情况及时进行统计、监控,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提示、纠偏,

保障了 2015 年经济运行按照计划可控推进,业绩指标基本实现。

(三)聚焦主业、明确定位,优化产业结构,深入资产整合。

2015 年完成天津泰达扬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注销工作。建立了泰达股份的资产整合

月度例会制度,并且增加了对经营性物业的监管和统计工作。

(四)拓展融资、降低成本,积极对接市场,调整负债结构。

2015 年,在严控现有负债率的基础上,公司发挥对接资本市场优势,积极开展资产证

券化等新兴融资模式,以降低融资成本,并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逐步达到长短期债务的合

理比例。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获深圳证券交易所“泰达环保垃圾焚烧发电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

项计划”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该专项计划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正式成立,如

期募集资金人民币 6.33 亿元,助力公司环保产业的经营发展。

(五)加强管理、垂直督办,完善信息管理系统,落实绩效考核。

风控管理方面。根据年初的工作计划,公司对所有一级控股子公司及重要的二级控股

子公司开展了有针对性、全覆盖的内控审计,形成内控手册,对不符合要求的缺陷责令限

期整改,加大整改落实力度。

资金、财务管理方面。在公司体系内实施财务总监的派出机制,加强对系统内财务的

统一管控。创建公平合理的资金市场,利用经济杠杆,采取利益驱动的方式推动公司本部

和下属公司间的资金调剂,盘活沉淀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公司整体资金链的有

效运行,降低公司财务风险。

垂直督办管理方面。各部门根据职能,逐渐对下属公司实施垂直管理,根据各下属公

司的年度指标,加强督办力度,推进工作进度。对于未及时完成的重点事项,直接督办所

属公司的主要负责人,通过工作日报、月报、重点项目报等形式,形成了全面及时的沟通

13

反馈机制。加强落实,确保各所属公司全年经济运行按照计划严控推进。

信息化管理方面。2015年,公司继续加强信息化建设,在已形成财务管理系统、OA办

公系统的情况下,继续推动内控管理系统的建设,并新增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建设。

绩效考核方面。按照“一企一策”、“一年一定”的绩效考核原则编制《所出资企业绩效

考核管理办法》,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相结合,客观指标和主观指标相结合,设置更加科

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对下属公司执行绩效考核,并实现与公司编制的《所出资企业经营

班子成员薪资与绩效挂钩管理办法》联动加强对下属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的考核。

(六)完善公司人才培养和储备工作。

2015 年公司以年度重点工作及部门招聘需求为基础,建立科学的招聘筛选流程。在严

控编制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配置企业人力资源,同时逐步对重点控股企业优秀人才进行统

一管理,通过分层分类管控不同类型所属企业新聘人员招聘筛选流程。完成对所出资企业

拟录用人员的审核工作 17 人;初步建立培训管理体系,以培训需求为基础编制年度培训计

划,梳理、细化培训管理流程。逐渐完善了激励、考核体系,加强了人才的系统内流动性,

以创造公平、积极、激励的工作环境。

(七)进一步推进泰达企业文化建设,彰显社会责任。

公司进一步建立完善泰达企业文化建设、展示公司系统综合实力,发挥优势品牌的协

同效应,控股下属公司积极参与公司官网宣传稿件工作。公司荣获“泰达集团 2015 年度文

明单位”、“泰达集团 2015 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企业”称号,泰达环保荣获“泰达集团 2015 年

度现代服务业板块突出贡献奖”,泰达洁净荣获“泰达集团 2015 年度科技创新进步奖”。

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后,泰达股份迅速响应并参加了相关救助救援行

动,在大灾难面前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下属公司泰达洁净免费向滨海新

区受灾群众提供了价值 300 多万元的口罩,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树立了泰达品牌

企业的良好社会形象,体现了泰达股份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2015 年,下属公司泰达洁净一普通职工因家属身患尿毒症、需要移植换肾而陷入家庭

危机,泰达股份工会系统积极组织广大干群职工进行捐助。在泰达系统企业的支持和帮助

下,公司募得 18 万元捐款帮助该职工家庭渡过难关,使急需帮助的公司职工深切感受到泰

达大家庭的温暖。

14

(八)全面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在党的建设方面,公司结合泰达控股、泰达集团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泰达股份的经营

战略目标,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三严三实”精神,

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为公司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公司

定期召开党委会、专题工作会、座谈研讨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同时,强化基层组织建

设,推动党建工作制度建设完善。

2015 年,泰达股份党委与公司中层副职以上干部、下属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签订领导干

部廉洁从业承诺书 40 份,与下属公司党政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7 份,严格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公司中层副职以上干部签订廉洁过节承诺书 55 份,建立廉政值班机

制,对公车进行假日集中封存,确保泰达股份系统在中秋、国庆、元旦等重大节日期间廉

洁过节。完成对各所属公司领导班子及成员 33 人次的述职考评,通过考核监督促进党风廉

政建设工作切实落实。

(九)公司运营安全、稳定,全年无事故。

维持安全、稳定的运营始终是公司重点工作之一。2015 年,公司调整了维稳专项工作

组,新编制了《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维稳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确保维稳工作制度化、

规范化。同时,公司颁布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度、应急预案及相关规定,层层签订《安

全生产责任书》,利用多种形式宣贯、培训。全年各项工作安全稳定运行,确保了公司长年

安全无事故。

第二部分 公司发展战略及 2016 年工作规划

2016 年是泰达股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公司发展定位的“创新协同年”。公

司将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滨海新区开

发开放、“一带一路”建设五大战略叠加的机遇,按照公司董事会的部署,推进 2016 年工作,

确保年度业绩指标和工作任务的实现。

一、保证主要经营指标合理增长

确保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进一步增加,净利润保持合理规模;降低资产负债率;梳理产

业结构,厘清股权关系,完成对休眠公司及不良资产的清理整合工作,同时实现合理投资

收益。

15

二、重点板块工作计划

(一)环保产业板块

结合公司实际和行业的发展现状,辐射京津冀,面向全国及国际市场。“十三五”期间,

公司的环保产业将以“专业固废资源运营商”、“环境解决方案提供商”为自身定位,明确“以

创新和技术研发为原动力,发展以专有技术为核心的城市固废处理全产业链,构建区域内

固废处理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做大做强”的发展战略。针对城市及农林生物质固体废物等所

产生的环境问题,公司环保产业将致力于提供包括前期咨询与调研、绿色方案订制至后期

收集储运、资源回收、处理与处置等多方位技术服务,业务及合作模式则涵盖 EPC 服务,

PPP 乃至 BOT、TOT,以及参股或控股等多种形式。

2016 年重点工作为:继续保持双港、扬州、大连、武清、宝坻、滕州 6 个垃圾处理项

目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以毛利率水平不能低于 2015 年水平为项目运营管控工作目标;

贯庄项目争取解决电力接入系统的路由问题,尽快建成接入系统、项目投入运营。故城秸

秆发电项目确保并网发电,正式投入运营。高邮项目、黄山项目按计划进行开工建设,力

争缩短建设周期。沈阳项目按程序推动参股并完成沈阳大辛项目公司注册,推动开展项目

工作。平泉项目结合实际情况,保障公司权益。遵化项目启动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按程序

推动后续工作,保障公司权益。在符合市场规律和经济效益目标的前提下,积极开发新的

重点城市及地区。

(二)区域开发与房地产板块

外阜区域发展规划为立足宁镇扬,深耕宁与扬;本地发展规划为立足京津冀,深耕滨

海新区。

挖掘现有项目潜力,加大力度盘活和处置低效资产,尽快落实代建项目回购,进一步

加快资产整合工作,提高资金回笼速度,落实绩效考核。一级开发项目加大土地上市力度;

代建项目倚重政府财政信誉、积极开拓融资渠道,加快回购,减少公司垫资;二级开发句

容泰达青筑和宝华山门下、大连慧谷、美源项目全力注重招商、销售回款;扬州泰达 MSD

项目要落实政府回购;科学、规范、有序的推进资产整合,尽快完成拟整合企业的处置;

所有项目在投资建设上严格把控开发节奏,用最小资金实现可售和资金回笼。在融资方面,

严格控制融资规模,结构上用低成本融资逐步替代原信托等形式,降低融资成本。

结合相关政策,积极拓展京津冀地区的优良项目,深耕天津市开发区、滨海新区。

16

(三)洁净材料板块

把握市场机遇,注重知识产权和技术专利,加快研发新产品,积极申请技术及产品专

利。完成插入式双组份熔喷生产线项目的调试和正常运营;实现诺微车间全面搬迁和投产。

积极拓展国内、国外市场,积极开发民用品市场。把塑造品牌建设纳入公司重要工作,要

利用好泰达品牌和公司的信誉创建行业知名品牌,实现与终端产品公司合作的方式促进双

赢。

(四)石油仓储贸易板块

努力调整石化贸易的经营结构,改变销售策略,提升经济效益,开辟新市场;加大金

属贸易的合作力度,在保证销售稳步增长的同时,开辟新的经营品种,逐步提高大宗商品

的利润率;完善内控机制,引进业务能力强、专业技术精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快速提

高公司的整体管理和经营水平。

(五)金融股权投资板块

2016 年工作指导原则为:保持现有投资规模,充分履行投资人职责和权利,深入和加

强对投资公司的决策管理。

三、公司管理保障措施

(一)完善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制度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切实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

效率。同时,全面推进公司本部及所属公司的制度体系化建设,加强执行力,提高公司治

理。

(二)提高全面预算管理,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财务管控。

推动建立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系统,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经营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管

控,确保关键经营指标的可控在控。加强以资金管理为核心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加强财务内控制度建设,提高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以资金管理为轴心,建

立起科学、合理、经济、有效的资金链,实现公司利润的最大化。

(三)落实业绩指标,加强垂直管控,强化激励约束机制。

将公司体系内的经济指标的细化分解,按照一企一策的方针,充分沟通、科学制定、

逐一落实。加强对所属公司的垂直管控,做好监督、指导和服务工作。按照《绩效考核管

理办法》,2016 年度按季度执行对所属企业绩效考核,以激励和引导各公司经济指标和任

17

务按计划完成,确保公司年度经营指标的实现。同时,结合项目后评价制度,试行对项目

评价和公司评价双线程绩效管理。

(四)加强投资管理,注重投资收益,推进资产整合。

严格按照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专注发展主业,年内完善投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投

资审批决策流程;年内建立对投资项目的后评价管理系统,落实对项目执行过程的监督和

纠偏,加强投资风险管控,确保实现投资收益。对不符合公司主业发展方向的闲置和不良

资产及时退出,加快对相关公司股权转让及清理工作,整合创新。

(五)拓展融资渠道,加强资本运作,控制和降低融资成本。

积极拓展创新融资渠道和融资工具,以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等

方式,整合资源,强化公司的融资能力。

(六)强化风险管控,推进内控体系建设。

全面执行内控管理。组织实施公司内部自评工作,对内控风险点和缺陷进行监控和纠

正,保证公司内控有效。配合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公司体系内的内控审计工作。加强对下属

公司垂直管理,全面推进内控体系化建设,确保所属公司无重大缺陷和重大事故。

(七)推进安全生产体系建设,保障维稳工作,

结合公司各个板块的行业特点,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置机制,加强安全培训,建立安全信息平台,推进安全生产体系

建设。认真倾听并积极解决员工合理诉求,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做好沟通和化解工作,承

担公司应尽的责任,确保稳定。

(八)加强公司人才规划管理。

根据公司的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建立健全合法规范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按照公司组

织架构,合理配置人才,建立合理的绩效管理体系,形成奖励及晋升管理办法,逐渐实现

人才的“实绩、能力”导向,逐步形成不同类型人才的职业生涯发展通道。公司系统内以从

一线和优秀年轻干部中培养、选拔管理人才为主,外部引进为辅,逐步建立一支掌握现代

管理技术、专业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人力资源管理人才队伍。

(九)夯实公司党建工作。

立足公司发展和党员群众工作的实际,探索新思路,坚持围绕中心、融入管理、创新

实践的党建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同时,坚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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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就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以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党群组织的人才培养来带动公司的良性

创新发展。

(十)继续建设公司文化和品牌。

公司将继续大力弘扬“立信求是,敬业尽责,多维共赢”的企业文化,以企业文化促进

企业管理、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构建品牌形象。公司高度重视“泰达”的形象与品牌,2016

年将在泰达控股、泰达集团企业文化发展战略指导下,结合泰达股份公司自身产业板块因

素,将泰达理念和泰达精神视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016 年公司领导班子将继续加强学习、勤勉尽职、合法合规的对公司进行科学管理,

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并结合新形势的挑战和机遇, 创新协同、求真务实、

锐意进取,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全面完成 2016 年度工作目标。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 月 28 日

19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四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详见审计报告。

一、公司 2015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类 别 序号 项目 金 额(万元) 较上年变动

1 营业收入 965,556 49.84%

2 营业利润 34,859 -48.15%

3 财务费用 34,343 9.22%

利 4 管理费用 24,033 -8.41%

表 5 投资收益 33,226 52.28%

6 利润总额 38,028 -55.22%

7 所得税费用 6,294 -74.43%

8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5,475 2.74%

9 总资产 2,857,162 21.69%

资产

负债表

10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313,433 32.67%

增长 1.06 个百

11 资产负债率(%) 86.35%

分点

财务

12 基本每股收益 0.173 元 2.74%

指标

13 归属于母公司的每股净资产 2.12 元 32.67%

二、变化较大的报表项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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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 货币资金年末较年初增加 18.4 亿元,主要是年内为银行借款和银行票据融资提供的

保证金增加所致。

2. 存货年末较年初增加 29 亿元,主要是公司在区域开发项目中的工程成本和开发成

本增加 14 亿元,扬州 Y-MSD 项目开发成本增加 10 亿元。

3. 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增加 8.7 亿元,主要是公司按照投资比例享有权益的增加。

4. 长期借款较年初增加了 16 亿元,主要是子公司南京新城和扬州泰达的借款增加。

5. 应付债券增加 7.4 亿元主要是公司本部和南京新城发行非公开定向发行公司债。

(二)利润表项目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较上年增加主要是化工产品贸易增加。

2. 投资收益较上年增加主要是参股公司渤海证券经营业绩大幅度增加。

3.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增加主要是当期计提坏帐准备较上年增加。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 月 28 日

21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五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201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54,747,164.39 元,公司本部报表实现净利润 390,210,290.26

元。公司本年度提取盈余公积金 39,021,029.03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59,597,516.38 元,

减除 2015 年内已实施分配利润 14,755,738.52 元,2015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596,031,039.09

元。

2015 年度公司拟分配现金股利,按 2015 年末总股本计算,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0

元(含税),共分配 14,755,738.52 元(2015 年末总股本 1,475,573,852÷10×0.1 元),剩余

581,275,300.57 元转下次分配使用。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 月 28 日

22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六

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已完成 2015 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请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全文》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报告摘要》。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 月 28 日

23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七

关于 2016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服务 2 年,对公司的经营发展

情况较为熟悉;且该所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和较高的技术水平,具备承担大型上市公司审

计的能力。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拟继续聘请该所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年度服务费预计为人民币 370 万元(含税)。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 月 28 日

24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八

关于审批 2016 年度融资额度并授权董事长

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各项目的延续性,公司在新年度仍需进行融资。截至 2015 年末公司累计对外

融资 158 亿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含银行承兑汇票敞口)115 亿元人民币、信托融资

24 亿元人民币、发行债券融资 12.5 亿元人民币,其他融资 6.5 亿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 2016 年度投资和经营计划,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 2016 年度新增融资

额度为 30 亿元人民币,即年度对外融资额度为 188 亿元人民币,其中包括:银行贷款、信

托融资、融资性租赁和其他融资方式等。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授权的融资额度范围内,全权委托董事长在 2015 年度

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内,签署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所签

订的《贷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及《贷款展期协议书》等法律文书,

以及签署与信托投资公司或其他债权人、债权人的委托人所签订的法律文书,公司董事会

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具体发生的融资金额,公司将在 2016 年的定期报告中披露。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 月 28 日

25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九

关于审批 2016 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

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对控股子公司

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核定 2016 年全年担保额度共计 106.5 亿元人民币(含贷款、信用证开

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融资租赁及业务经营担保等),具体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 年度担保金

注册资本 2015 年资产负债

被担保对象 额

(万元) 率(%)

(万元)

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及其所属控股子

-- -- 250,000

公司

其中: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80,000 73% 147,000

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28,000 61% 36,000

大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25,000 60% 39,000

天津泰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20,000 73% 6,000

衡水泰达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9,000 82% 22,000

天津泰达洁净材料有限公司 8,000 37% 5,000

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控

-- -- 150,000

股子公司

其中: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5,196 94% 138,000

26

2016 年度担保金

注册资本 2015 年资产负债

被担保对象 额

(万元) 率(%)

(万元)

天津兴实化工有限公司 2,000 94% 12,000

扬州万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9,976.84 79% 150,000

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控

-- -- 500,000

股子公司

其中: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408.16 94% 301,000

扬州泰达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10,000 94% 187,000

大连泰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800 101% 10,000

南京泰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3,000 81% 2,000

天津泰达都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5,000 109% 10,000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 2016 年度担保额度,并在担保授权额度范围内,全权委托

董事长在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内签署相关

法律文书,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在 2016

年的定期报告中披露;若当年度子公司担保额度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金额或是发生子公司互

保时,针对该子公司的担保事项需另行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

1. 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 年 11 月 09 日

住所: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 16 号

法定代表人:马剑

注册资本:8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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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对环保类项目的投资及运营管理;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其

电力生产(不含供电);环保项目的设计、咨询服务(不含中介);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

销售、租赁(以上范围)。

股权结构:

99.94% 100%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大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贷款用途:主要用于垃圾发电项目的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需要。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11,041 426,195

负债总额 299,314 313,583

净资产 111,727 112,612

- 2015 年度 2016 年 1 月~3 月

营业收入 34,559 8,638

利润总额 7,413 1,267

净利润 5,912 885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负债总额中流动负债 139,102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 81,672 万元。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负债总额中流动负债 155,484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 106,672 万元。以上数据,2015 年度经

审计,2016 年 3 月未经审计。

截止公告日,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或有事项。

2. 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 年 11 月 12 日

住所:扬州市杨庙镇赵庄村

法定代表人:马剑

注册资本:28,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销售所产生的电力、汽、热及灰渣、灰渣制品。

28

对环保类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环保项目的设计及咨询服务,环保技术设备的开

发、销售、租赁。

股权结构:

99.94% 100%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贷款用途:主要用于垃圾发电项目的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需要。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91,527 80,261

负债总额 55,415 44,899

净资产 36,112 35,362

- 2015 年度 2016 年 1 月~3 月

营业收入 9,809 3,589

利润总额 5,664 1,636

净利润 4,959 1,431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负债总额中流动负债 21,534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 10,850 万元。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负债总额中流动负债 11,115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 8,350 万元。以上数据,2015 年度经审

计,2016 年 3 月未经审计。

截止公告日,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或有事项。

3. 大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 年 8 月 20 日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拉树房村西

法定代表人:马剑

注册资本:2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对环保类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管理;对生活垃圾焚烧后的综合利用及电力生

产;环保项目投资;环保项目的设计、咨询服务;环保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租赁。(以

上均不含专项审批);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29

股权结构:

99.94% 100%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大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贷款用途:主要用于垃圾发电项目的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1,019 74,417

负债总额 42,594 45,264

净资产 28,425 29,153

- 2015 年度 2016 年 1 月~3 月

营业收入 11,395 2,863

利润总额 2,467 823

净利润 2,393 728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负债总额中流动负债 19,956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 12,0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负债总额中流动负债 22,680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 15,000 万元。以上数据,2015 年度经审

计,2016 年 3 月未经审计。

截止公告日,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或有事项。

4. 天津泰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 年 04 月 05 日

住所:天津自贸区(空港经济区)西二道 82 号 3 号楼 1010-1013

法定代表人:马剑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对环保类项目投资及运营管理;环保项目的咨询、设计服务;

环保设施与技术设备的开发、租赁、批发兼零售;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不含危险废物)

及其电力、蒸汽灰烬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30

99.94% 90%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天津泰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10%

贷款用途:主要用于垃圾发电项目的建设。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0,164 70,674

负债总额 51,064 51,582

净资产 19,100 19,092

- 2015 年度 2016 年 1 月~3 月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3 -8

净利润 3 -8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负债总额中流动负债 45,044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 0 万元。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负债总额中流动负债 46,85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 0 万元。以上数据,2015 年度经审计,2016

年 3 月未经审计。

截止公告日,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或有事项。

5. 衡水泰达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 年 8 月 27 日

住所:故城县西苑工业项目区

法定代表人:马剑

注册资金:9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对生物质能发电厂投资、建设、运营;电力销售;对生物质燃料进行综合

加工与利用;开发与情洁发展机制相关的经营交易;提供技术咨询、设备运行维护服务。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需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股权结构:

31

99.94% 100%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衡水泰达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贷款用途:主要用于秸秆发电项目的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需要。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8,770 48,828

负债总额 39,836 40,014

净资产 8,934 8,814

- 2015 年度 2016 年 1 月~3 月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39 -111

净利润 -30 -111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负债总额中流动负债 6,746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 5,0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负债总额中流动负债 6,924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 5,000 万元。以上数据,2015 年度经审计,

2016 年 3 月未经审计。

截止公告日,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或有事项。

(二)天津泰达洁净材料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04 年 3 月 4 日

2. 住所: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 16 号

3. 法定代表人:邢克琪

4. 注册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

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 主营业务:保暖材料、空气液体过滤材料、非织造布、洁净材料、空气洁净设备制

造;液体洁净设备、非医用口罩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

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熔喷技术咨询。(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7. 股权结构:

32

8. 贷款用途:主要用于新生产线投资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需要。

9.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7,472 18,120

负债总额 6,452 7,052

净资产 11,020 11,068

- 2015 年度 2016 年 1 月~3 月

营业收入 10,516 1979

利润总额 331 56

净利润 339 48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负债总额中流动负债 5,152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 2,6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负债总额中流动负债 5,81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 3,600 万元。以上数据,2015 年度经审计,

2016 年 3 月未经审计。

截止公告日,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三)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

1. 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 年 5 月 31 日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万象路 187 号

法定代表人:韦剑锋

注册资本:25,196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石油地质勘察服务、煤炭地质勘察服务、天然气地质勘察服务;对房地产

开发投资;沥青油零售,百货、服装、文化体育用品、日用杂品、五金、交电、木材、建

筑材料、塑料制品、家具、金属材料、焦炭批发兼零售;物流策划;货物进出口;汽油、

煤油、柴油批发;有储存经营汽油、煤油;无储存经营工业生产用二类 1 项易燃气体、五

类 1 项氧化剂、八类 1 项酸性腐蚀品(剧毒、易制爆、监控、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除外)。(依

33

法经营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贷款用途: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需要。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89,329 333,871

负债总额 273,299 318,789

净资产 16,030 15,082

- 2015 年度 2016 年 1 月~3 月

营业收入 800,112 213,763

利润总额 2,314 -949

净利润 2,584 -949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负债总额中流动负债 273,29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 55,012 万元。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负债总额中流动负债 318,78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 55,112 万元。以上数据,2015 年度经

审计,2016 年 3 月未经审计。

截止公告日,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2. 天津兴实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2 年 01 月 03 日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中塘镇黄房子村

法定代表人:张兵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34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芳烃溶剂油(200#)(4000 吨/年)、均四甲苯(2000 吨/年)生产;工业生

产用二类 1 项易燃气体、二类 2 项不燃气体、二类 3 项有毒气体、三类 1 项低闪点液体、

三类 2 项中闪点液体、三类 3 项高闪点液体、四类 1 项易燃固体、四类 2 项自燃物品、四

类 3 项遇湿易燃物品、五类 1 项氧化剂、五类 2 项有机过氧化物、六类 1 项毒害品、八类

1 项酸性腐蚀品、八类 2 项碱性腐蚀品、八类 3 项其他腐蚀品(剧毒、易制爆、监控、一

类易制毒化学品除外)无储存经营;日用百货、服装、文化体育用品、日用杂品、五金、

交电、木材、建筑材料、塑料制品、家具、金属材料、焦炭、棕榈油批发兼零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贷款用途:主要用于石油贸易,流动资金需要。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0,267 49,982

负债总额 47,007 50,436

净资产 3,260 -454

- 2015 年度 2016 年 1 月~3 月

营业收入 59,551 6,959

利润总额 19 -379

净利润 14 -379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负债总额中流动负债 47,007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 10,012 万元。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负债总额中流动负债 50,436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 11,912 万元。以上数据,2015 年度经审

35

计,2016 年 3 月未经审计。

截止公告日,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四)扬州万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08 年 6 月 17 日

2. 住所:扬州市信息产业服务基地内 1 号楼

3. 法定代表人:韦剑锋

4. 注册资本:29,976.84 万元人民币

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 主营业务:投资置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筑材料销售、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

规定的除外)。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自有房屋出租;房产中介;物业服务;楼盘代理;房屋

征收(拆迁)服务;道路与土石方工程施工;室内装修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水电安

装;酒店企业管理;自有资产管理;建筑设备、装饰材料销售。(依法经营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

8. 贷款用途:主要用于投入 Y-MSD 项目建设。

9.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45,455 167,483

负债总额 115,251 137,946

净资产 30,204 29,537

- 2015 年度 2016 年 1 月~3 月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917 -667

净利润 -917 -667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负债总额中流动负债 90,251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 25,0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负债总额中流动负债 70,946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 67,000 万元。以上数据,2015 年度经审

36

计,2016 年 3 月未经审计。

截止公告日,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五)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

1. 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 年 8 月 30 日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天元中路 126 号新城发展中心 01 幢 1101 室

法定代表人:韦剑锋

注册资本:20408.16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主营业务: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建设安装工程设计、施工;房产租赁;物业管理;市

政设施租赁、委托经营和养护;信息网络建设和经营;高新科技企业孵化;高新技术产业

投资、开发、技术服务与咨询;燃料油批发;金属及金属矿批发;煤炭焦炭批发;建材批

发;其他化工产品批发;农业机械批发;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五金交电批发;家

用电器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厨房、卫生

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批发;商品交易经纪与代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

江苏一德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为:自然人陈俊投资 7,000 万元,占比 85.7%;广州数联资讯有限公司

投资 1,000 万元,占比 14.3%。

贷款用途: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需要。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37

资产总额 1,515,701 1,557,837

负债总额 1,418,047 1,461,909

净资产 97,654 95,928

- 2015 年度 2016 年 1 月~3 月

营业收入 119,719 14,448

利润总额 19,580 -1,557

净利润 10,091 -1,726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负债总额中流动负债 231,192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 136,650 万元。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负债总额中流动负债 188,868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 112,500 万元。以上数据,2015

年度经审计,2016 年 3 月未经审计。

截止公告日,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2. 扬州泰达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 年 3 月 27 日

住所:扬州市信息服务产业基地内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陈俊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一般经营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置

业、建筑材料(不含水泥、黄沙、石子)销售;工程管理、物业管理、不动产商业经营、

实业投资、咨询策划、国内贸易、国内国际招商服务。

股权结构:

江苏一德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为:自然人陈俊投资 7,000 万元,占比 85.7%;广州数联资讯有限公司

投资 1,000 万元,占比 14.3%。

贷款用途:主要用于土地一级开发及补充流动资金需要。

38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025,286 1,115,474

负债总额 966,559 1,056,339

净资产 58,727 59,135

- 2015 年度 2016 年 1 月~3 月

营业收入 48,483 10,440

利润总额 27,997 543

净利润 19,258 407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负债总额中流动负债 744,467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 230,817 万元。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负债总额中流动负债 705,748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 237,800 万元。以上数据,2015

年度经审计,2016 年 3 月未经审计。

截止公告日,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3. 大连泰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6 月 29 日

住所: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金龙寺沟村

法定代表人:陈俊

注册资本:18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项目投资及咨询(以上均不含专项审批);房地产开发、销售;室内外装饰

工程设计施工。

股权结构:

江苏一德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为:自然人陈俊投资 7,000 万元,占比 85.7%;广州数联资讯有限公司

39

投资 1,000 万元,占比 14.3%。

贷款用途:主要用于项目开发及补充流动资金需要。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83,876 85,618

负债总额 84,311 86,099

净资产 -435 -481

- 2015 年度 2016 年 1 月~3 月

营业收入 7,894 0

利润总额 -12 -46

净利润 -178 -46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负债总额中流动负债 84,310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 0 万元。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负债总额中流动负债 86,09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 0 万元。以上数据,2015 年度经审计,2016

年 3 月未经审计。

截止公告日,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4. 南京泰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 年 05 月 18 日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大道 9 号

法定代表人:杨中杰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总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园林工程、景观工程的设计、

施工及工程总承包;物业管理;市政工程建设、委托经营和养护;设备安装;施工预决算、

建筑安装工程技术咨询;建材贸易;矿产品及化工产品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

产品销售;农业机械销售、汽车(限九座以下乘用车)、摩托车及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销

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销售;贸易经纪与代理。

股权结构:

40

江苏一德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为:自然人陈俊投资 7,000 万元,占比 85.7%;广州数联资讯有限公司

投资 1,000 万元,占比 14.3%。

贷款用途:主要用于工程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需要。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2,592 31,021

负债总额 18,347 26,849

净资产 4,245 4,172

- 2015 年度 2016 年 1 月~3 月

营业收入 25,082 309

利润总额 75 -67

净利润 56 -73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负债总额中流动负债 18,346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 8,910 万元。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负债总额中流动负债 26,84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 11,910 万元。以上数据,2015 年度经审

计,2016 年 3 月未经审计。

截止公告日,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六)天津泰达都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08 年 3 月 7 日

2.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建设南路 316 号

3. 法定代表人:杨星

4.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 主营业务: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建筑装饰、装修工

41

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绿地养护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建筑材

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零售。

7. 股权结构:

8. 贷款用途:主要用于投入房地产项目建设。

9.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2,017 78,180

负债总额 67,315 83,828

净资产 -5,298 -5,648

- 2015 年度 2016 年 1 月~3 月

营业收入 718 11

利润总额 -2,469 -350

净利润 -2,469 -350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负债总额中流动负债 67,315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 10,0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负债总额中流动负债 83,828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 10,000 万元。以上数据,2015 年度经审

计,2016 年 3 月未经审计。

截止公告日,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三、股东大会审议担保内容

拟签署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将由公司、被担保的各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等相关各方共同

协商确定,拟签署的担保协议有效期限为一年,即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审批 2016

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后,至 2016 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日止(召开时间不迟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

四、担保风险控制措施

为进一步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明确担保责任,公司已与所属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

东达成一致意见:

42

(一)所属公司中任何一家公司需要股东方为其提供担保时,该公司全体股东按投资

比例分担担保责任;

(二)所属公司中任何一家公司的股东一方或多方为其提供全额担保时,未提供担保

的股东按其应担保额向提供担保的股东提供反担保;

(三)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在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将在 1%到

2%的区间内收取担保费。

同时,公司已建立起资金集中结算模式,财务部对所属控股子公司的资金流向与财务

信息进行实时监控,风险控制部对所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进行后续跟踪监控,持续做

好与所属控股子公司担保台账的核对,确保公司实时掌握下属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额

度使用情况及担保风险,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为所属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均为承担本公司主要业务的所属控股子公司,因其业务发展,

需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对其在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时提供担保,有

利于促进公司主要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各控股子公司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进而提

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状况。

上述担保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在 2016 年的定期

报告中披露。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截至2016年3月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10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346%。

(二)截至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

的情况。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 月 28 日

43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

关于审批 2016 年度向泰达集团支付担保费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在 2016 年度将继续向银行申请贷款,

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集团”)在 2016 年度提供总额

不超过 5.4 亿元担保,担保期限一年。按照相关法规,公司与控股股东严格执行各自自主

承担经营责任和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履行被担保人的义务,公司拟按实际担保

期限、年化不超过 1%的担保费率向泰达集团支付年度累计不超过 1,120 万元的担保费,提

请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

决议,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泰达集团基本情况

1. 名称: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

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 注册地: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 16 号

4. 主要办公地:天津市滨海新区洞庭一支路 168 号

5. 法定代表人:房大海

6. 注册资本:220,000 万元

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1030677183

8. 经营范围:工业、商业、房地产业的投资、房产开发与销售;经营与管理及科技开

发咨询业务;化学纤维及其原料、包装物的制造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对基础设施开发建设进行

投资;自有房屋租赁及管理;产权交易代理中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泰达集团 100%股份。

10. 近三年发展情况

44

单位:亿元

年度 资产总额 营业总收入 净利润

2013 年 423.00 112.35 2.53

2014 年 490.06 80.33 5.65

2015 年 552.95 93.12 -5.33

注: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泰达集团负债总额 483.04 亿元,所有者权益 69.91 亿元。以上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截至 2015 年末,泰达集团持有公司 32.90%股权,是公司控股股东。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和可提供担保的相关机构协商,目前市场平均担保费率基本在 3%~5%,公司控股股

东泰达集团为支持公司的发展,提供的不超过 1%的优惠担保费率远低于市场的平均水平,

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市场原则。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规,为严格执行

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的要求,公司拟根据市场化的

原则履行被担保人义务。同时,控股股东泰达集团为支持公司发展,拟按实际担保期限、

年化不超过 1%的优惠担保费率向公司收取担保费。泰达集团承诺 2016 年为公司提供总额

不超过 5.4 亿元的银行贷款担保,公司全年拟向泰达集团支付不超过 1,120 万元的担保费。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亦不会与该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截至 2015 年末,公司总资产 286 亿元,净资产 39 亿元,负债总额 247 亿元。根据公

司 2015 年度投资计划和经营计划,公司已提请董事会审议批准 2016 年度贷款额度为 188

亿元。此次交易是为了保证银行贷款的延续性,为公司 2016 年度投资计划和经营计划的顺

利推进提供安全、可靠的融资支持。

(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交易是为了保证银行贷款和债券融资的延续性,为公司 2016 年度投资计划和经营

45

计划的顺利推进提供安全、可靠的融资支持,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发展。同时,泰达集团提

供年化不超过 1%的优惠担保费率远低于市场的平均水平,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

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股东泰达集团未发生关联交易。

因本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 月 28 日

46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一

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黄山市生活垃圾

综合处理厂工程 PPP 项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环保产业经营规模,拓展异地市场,泰达环保拟投资 41,288 万元建

设黄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工程 PPP 项目。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黄山市徽州区洪坑村毛亭,预计占地面积约 75 亩,主要处理黄山市城乡区域

内未分拣的生活垃圾。项目拟采用机械炉排炉焚烧发电工艺,规划总规模为 900 吨/日(一

期 600 吨/日,二期 300 吨/日),分两期建设,所有土建工程需一次性建成,预留一条二期

工程生产线。一期建成后正常年每年处理垃圾 22 万吨,年均上网电量 6,620 万 kWh。项目

特许经营期为 30 年,其中建设期 20 个月,运营期 28.25 年。项目中标的每吨垃圾处理费

为 57.5 元。

泰达环保拟自有资金出资 20,0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黄山泰达环保有限公司(名称待

核定,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拟签署《黄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工程 PPP 项目特许经

营协议》,建设运营黄山项目。

拟设立的项目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99.94% 100%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黄山泰达环保有限公司(待核定)

二、黄山项目投资测算

根据《黄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工程 PPP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黄山项目概算投资

总额 41,288 万元。其中,项目公司自有资金 20,000 万元,其余投资额由项目公司自行筹措。

项目建设期 20 个月,达产后预计年经营收入 5,194 万元,年利润总额 1,381 万元。项目主

要经济指标测算和达产后的收益测算如下:

47

表一:黄山项目主要经济指标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1 投资总额 万元 41,287.93

2 建设期 月 20.00

3 资金筹措

自有资金 万元 20,000.00

银行借款 万元 21,287.93

4 年经营成本 万元 1,938.19

5 经营收入 万元/年 5,193.63

垃圾处理服务费收入 万元/年 1,070.73

售电收入 万元/年 3,573.10

补贴收入 万元/年 549.80

表二:黄山项目达产后年平均收益测算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1 营业收入 5193.63

2 营业税金及附加 72.53

3 总成本费用 3740.42

4 利润总额 1380.68

三、拟签署协议的各方介绍

(一)为顺利推进黄山项目建设,项目公司拟与黄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黄山市

市容环境管理局)签署相关协议。黄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黄山市市容环境管理局)

为政府下属机构,有一定的履约能力。

(二) 泰达环保是公司持股比例 99.94%的控股子公司,相关情况如下:

1. 公司名称: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2. 注册资本:80,000 万元人民币

3. 住 所: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 16 号

4. 法定代表人:马剑

5.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对环保类项目的投资及运营管理;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

其电力生产(不含供电);环保项目的设计、咨询服务(不含中介);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

销售、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黄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黄山市市容环境管

理局)发生交易,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48

(一)协议各方

甲方(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黄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黄山市市容环境管理局);

乙方(特许经营权被授予方):黄山泰达环保有限公司(名称待核定);

中标人:泰达环保。

(二)黄山市人民政府同意授权乙方对项目进行投资、融资、设计、建设,并在项目

特许期内,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对项目进行运营、维护和修理。

(三)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甲方在特许期内协助乙方及时获得相关的许可或批准,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

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申请;在开工日前将项

目土地提供给项目使用;按照《垃圾处理服务协议》规定的数量和质量供应生活垃圾,向

乙方支付垃圾处理服务费;协助乙方协调电力公司适当、适时履行《购售电合同》。

乙方在特许期内享有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及其相关附属设施的权利;对项目

资产享有所有权;享有对项目场地的土地使用权;按照相关协议规定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

利用垃圾焚烧余热发电且电力可上网。

乙方在特许期内承担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的费用和风险,负责项目的投资、

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承担项目建设所必需的、到达项目场地规划红线的临时电力等

配套基础设施的投资;在项目特许运营期内严格按法律及本协议规定进行运营,不得从事

与项目无关的营业。

(四)特许经营权

本协议所指特许经营权是指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移交黄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

厂工程 PPP 项目的权利。甲方通过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将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黄山市

项目及其相关附属设施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项目特许期 30 年(含建设期),自生效日

起。

出于本项目融资的目的,乙方在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可将项目特许经营权作为本

项目的融资质押等担保,乙方设置该担保权益不应损害甲方的权利或利益;除本项目的融

资外,乙方不得为其他目的对项目特许经营权、 本项目的资产、设施和设备以及收费权进

行转让或设置担保权益。

(五)场地范围

项目所用土地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划拨给黄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黄山市市

容环境管理局),由甲方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提供给乙方使用。

49

(六)电价

本协议设定初始电价为每吨进场垃圾上网电量 280 千瓦时以内,上网电价享受政策优

惠电价(按每千瓦时 0.65 元计算),超出部分电价执行当地燃煤脱硫机组标杆电价。

(七)项目移交

在移交日期,乙方应向接收人无偿移交项目资产。

上述协议均已对各方权利义务、违约及赔偿、争议的解决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约定,

且明确协议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发展环保产业是公司发展战略重要内容之一。本次投资建设黄山项目有利于公司扩大

环保产业经营规模,进一步拓展异地市场,持续增强环保业务盈利能力。

(二)对公司的影响

1. 本次设立公司和项目投资所需资金分别由泰达环保和项目公司自行筹措,不会对公

司现金流产生较大影响。

2. 泰达环保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方面具有多年成功运营管理经验,目前在天津、

辽宁、江苏等地运营管理的项目良性发展,盈利持续稳健增长。合同如约履行和项目顺利

投产,将进一步增加公司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对公司未来经

营发展有一定积极影响。

3. 本次项目投资的实施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影响公司经营和业务独立性,亦不存在因

此而产生业务依赖的情形。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项目投资、设立公司、签署协议

等相关事宜。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 月 28 日

50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二

关于三级子公司扬州昌和为三级子公司扬州华广

综合授信 5,500 万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广陵新城项目建设,二级控股子公司扬州泰达发展建设有限

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55%的股权,以下简称“扬州泰

达”)的全资子公司扬州华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华广”)拟向江苏银行扬州扬

子江路支行申请 5,500 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扬州泰达的控股子公司扬州昌和工程开

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昌和”)拟以其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扬国用 2013 第 0073 号,

使用权面积 23,633.70 平方米)为扬州华广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同时由扬州市广陵新城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与主债务期限相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单位名称:扬州华广投资有限公司;

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 住所:江苏信息服务产业基地(扬州)内三号楼;

4. 法定代表人:王旭;

5. 注册资本:2,000 万元整;

6. 注册号:321000000078736;

7. 营业期限:2010 年 11 月 25 日至 2040 年 11 月 24 日;

8.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信息产业投资、实业投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管理;

物业管理;信息产业咨询策划;国内国际招商服务;房地产、建筑材料销售。(国家有专项

规定的从其规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1

(二)股权结构图

66.67% 扬州昌和工程

开发有限公司

天津泰达股份 51% 南京新城发展 55% 扬州泰达发展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有限公司

49%

江苏一德集团 扬州广陵新城 45% 100% 扬州华广投资

有限公司 投资发展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

江苏一德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为:自然人陈俊投资 7,000 万元,占比 85.7%;广州数联资讯有限公司

投资 1,000 万元,占比 14.3%。

(三)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9,433 24,058

负债总额 19,000 23,729

净资产 433 329

- 2015 年度 2016 年 1 月~3 月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652 -104

净利润 -652 -104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负债总额中流动负债 19,000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 8,0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负债总额中流动负债 23,72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 2,500 万元。以上数据,2015 年度经审

计,2016 年 3 月未经审计。

截止公告日,扬州华广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或有事项。

三、拟签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要内容

抵押人:扬州昌和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扬子江路支行

第一条 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

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

52

金、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

定费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等款项。

第二条 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担保最高额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500 万元。

第三条 本合同确定的抵押物为扬国用(2013)第 0073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总计人民

币 1.72 亿元。抵押率为 61%。

最终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拟提供担保的资产基本情况

抵押物为位于文昌东路与京杭路交叉口西南角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扬国用 2013 第 0073

号,使用权面积 23,633.70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江苏国衡土地

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进行了预评估,并出具《土地预评估报告》

(苏国衡(2015)扬州(估)字第 208 号),宗地总价值 1.72 亿元。

2015 年 6 月,该土地使用权为扬州泰达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5000 万授

信提供为期一年的抵押担保。授信银行同意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二押事宜,综合抵押率为

61%。

除此之外,该土地使用权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

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四、担保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扬州华广为扬州泰达的控股子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负责扬州广陵新城部分一级土

地开发项目,运营基本正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主要用于补充其日常经营发展的流动资金。

扬州华广目前资产状况、信用状况较为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认为扬州昌

和为其提供抵押担保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影响,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

影响。

公司仅以实际享有的扬州华广的股东权益承担担保风险。除此之外,不承担任何其他

方式的担保责任。

扬州泰达的另一股东方扬州广陵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为扬州华广本次申请银行授

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扬州华广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数量

(一)截至 2016 年 3 月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 108 亿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346%。

53

(二)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

情况。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经理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 月 28 日

54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三

关于三级子公司扬州昌和为二级子公司扬州泰达

综合授信 5,000 万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多渠道筹集资金,公司二级子公司扬州泰达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南

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55%的股权,以下简称“扬州泰达”)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扬州分行营业部申请 5,000 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扬州泰达的控股子公司扬州

昌和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扬州泰达持有其 66.67%的股权,以下简称“扬州昌和”)拟以其名

下的土地使用权(扬国用 2013 第 0073 号,土地面积 23,633.7 平方米)为扬州泰达提供最

高额抵押担保,同时由扬州市广陵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与主债

务期限相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0660055429C

2. 名称:扬州泰达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 住所:扬州市信息服务产业基地内 1 号楼

5. 法定代表人:陈俊

6.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整

7. 成立日期:2007 年 3 月 27 日

8. 营业期限:2007 年 3 月 27 日至 2050 年 12 月 31 日

9.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置业、建筑材料(不含水泥、黄

沙、石子)销售;工程管理、物业管理、不动产商业经营、实业投资、咨询策划、国内贸

易、国内国际招商服务。

(二)股权结构图

55

天津泰达股份 51% 南京新城发展股份

55%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扬州泰达发展 66.67% 扬州昌和工程

建设有限公司 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一德集团 49% 扬州广陵新城 45%

有限公司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一德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为:自然人陈俊投资 7,000 万元,占比 85.7%;广州数联资讯有限公司

投资 1,000 万元,占比 14.3%。

(三)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025,286 1,049,908

负债总额 966,559 992,615

净资产 58,727 57,293

- 2015 年度 2016 年 1 月~3 月

营业收入 48,483 10,440

利润总额 27,997 544

净利润 19,258 408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负债总额中流动负债 744,468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 205,317 万元。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负债总额中流动负债 642,024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 203,498 万元。以上数据,2015

年度经审计,2016 年 3 月未经审计。

截止公告日,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三、拟签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要内容

抵押人:扬州昌和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营业部

第一条 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

第二条 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

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

金、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

56

定费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等款项。

第三条 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担保最高额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第四条 本合同确定的抵押物为扬国用(2013)第 0073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总计人民

币 1.72 亿元。

(二)拟提供担保的资产基本情况

抵押物为位于文昌东路与京杭路交叉口西南角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扬国用 2013 第 0073

号,使用权面积 23,633.70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江苏国衡土地

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进行了预评估,并出具《土地预评估报告》

(苏国衡(2015)扬州(估)字第 208 号),宗地总价值 1.72 亿元。

2015 年 6 月,该土地使用权为扬州泰达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5,000 万元

授信提供为期一年的抵押担保。截止公告日,上述 5,000 万元担保对应的部分土地使用权

仍处于抵押状态,抵押率为 29%。

上述抵押贷款将于 2016 年 6 月到期,扬州泰达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实质为续贷业务,授

信银行已同意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事宜。

除此之外,该土地使用权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

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四、担保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扬州泰达本次申请银行贷款主要用于补充其日常经营发展的流动资金。该公司目前资

产状况、经营情况、信用状况较为良好,具有一定偿债能力。公司认为扬州昌和为其提供

抵押担保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影响,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

公司仅以实际享有的扬州泰达的股东权益承担担保风险。除此之外,不承担任何其他

方式的担保责任。

扬州泰达的另一股东方扬州市广陵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为扬州泰达本次申请综合

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扬州泰达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截至 2016 年 3 月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 108 亿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346%。

(二)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

情况。

57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经理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 月 28 日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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