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6)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6-38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6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①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6 年 6 月 13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②通过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6 月 12 日 15:00 至
2016 年 6 月 13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 98 号海印中心 29 楼会议厅
3、会议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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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邵建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1,331,184,197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9.16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
股份 1,330,680,04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9.1449%。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 25 人,代表股份 504,1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2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5 人,代表股份 504,15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02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5 人,代表股份
504,1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24%。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各
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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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1,330,713,8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7%;
反对 470,3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3%;无弃权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3,8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7083%;反对
470,3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2917%;无弃权票。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戎魏魏、黄远谋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法律意见书。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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