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基达鑫: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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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16-047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6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2: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6月12日—2016年6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6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12日下午15:00

至2016年6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吉大水湾路 368 号南油大酒店玻

璃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

1

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青运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22,782,142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5.47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22,782,142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5.47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亚太

时代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

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聘任孟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三届

董事会相同。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22,782,14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2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亚太时代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徐佳女士、蔡佳玲女士见证了

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

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亚太时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

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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