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 士 通: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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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卫士通 公告编号:2016-031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32,523,3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

股派1.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

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

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

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

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本次

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公司实施本次

分配方案的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6年6月2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年6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80 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

2 08*****294 四川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6月8日至登记日:2016

年6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

自行承担。

五、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 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云华路333号卫士通大厦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舒梅、刘杰

咨询电话:028-62386166

传真电话:028-62386031

特此公告。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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