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星新材: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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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6-026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2016年4月29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

2、本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向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57名激励对象授予

了1,8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本总额由578,689,800股增至596,689,800股。根据公司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相关规定,公司2015年度分配比例不作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其实施距

离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596,689,8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

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4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 6.00元,权益登记日

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3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

1

补缴税款 0.6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派前公司总股本为 596,689,800 股,分派后总股本增至 775,696,740 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6 年 6 月 17 日。

2、除权除息日:2016 年 6 月 2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截止 2016 年 6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转增股份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

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

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公司本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通过股东

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4、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或代管:股权激励限售股。

5、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23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

2 08*****860 临海慧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 00*****381 章卡鹏

4 01*****095 张三云

5 00*****454 谢瑾琨

6 01*****267 金红阳

7 01*****529 屈三炉

8 01*****041 施国军

9 01*****105 谭 梅

10 01*****162 陈安门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6年6月20日。

2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转增数量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3,529,174 12.32% 22,058,752 95,587,926 12.3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23,160,626 87.68% 156,948,188 680,108,814 87.68%

三、总股本 596,689,800 100.00% 179,006,940 775,696,740 100.00%

八、本次实施转增股后,按新股本 775,696,740 股摊薄计算,2015 年度公司每股净收

益为 0.62 元/股。

九、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柏叶中路229号 咨询联系人:李晓明、章佳佳

咨询电话:0576-85225086 传真电话:0576-85305080

十、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实施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4 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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