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相关事项的
独 立 意 见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13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的议案》、《关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
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仔细审阅了上述议案,本着实事
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上述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合理、切实可行,发行对象、定价、认购方式
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以及签订的《附
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
事回避相关议案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照相关内容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
相关工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唐涛 谭宪才 蒋承
日期: 2016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