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6-047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
方案与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
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实施的利润分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39,180,05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 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3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
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
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939,180,05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878,360,100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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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6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6
月 2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6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股和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6 月 20 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股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36,632,201 3.90% 36,632,201 73,264,402 3.90%
1.国家持股 0 0 0 0 0
2.国有法人持股 0 0 0 0 0
3.其他内资持股 36,632,201 3.90% 36,632,201 73,264,402 3.9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0 0 0 0 0
境内自然人持股 36,632,201 3.90% 36,632,201 73,264,402 3.9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02,547,849 96.10% 902,547,849 1,805,095,698 96.10%
1.人民币普通股 902,547,849 96.10% 902,547,849 1,805,095,698 96.1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 0 0 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 0 0 0
4.其他 0 0 0 0 0
三、股份总数 939,180,050 100% 939,180,050 1,878,360,100 100%
七、本次权益分派后相关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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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实施转增股后,公司总股本由 939,180,050 股增加至 1,878,360,100
股,按新股本摊薄计算,2015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008 元。
根据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规定:若公司股票定价基准
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八、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 5 号
2、咨询联系人:王 陈
3、咨询电话:0575-87380698
4、咨询传真:0575-87380005
九、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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