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机械 公告编号:2016-031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5,800 万元(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583,938,200.00 元的
9.93%)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142 号文《关于核准福
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06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603,6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9,661,800.00 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3,938,20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6 年 5 月 10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4802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新能
源汽车碳纤维车身部件生产工艺技术及生产线装备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新能
源汽车碳纤维车身部件生产示范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人民币 2,605.06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5325 号《关于福建海
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确认了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合计 2,605.06 万元。
三、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安排,预计公司在未来
12 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
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800 万元(占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583,938,200.00 元的 9.93%)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上述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
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115.31 万元。
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及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公司将上
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
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
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将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
财务资助。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在
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就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发表了如下
独立意见:
公司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8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
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 10%,单次补
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也未超过 12 个月,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 5,8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上述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公司监事会就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发表了如
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8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
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实现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最大化,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 5,8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
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保荐机构就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发表了如下
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认为:海源机械本次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海源机械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
律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对使用部分闲置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作出相关承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兴业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5,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之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