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晖创新: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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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18 证券简称:博晖创新 公告编号:临 2016-040

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

2、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3、关于公司总股本变更导致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变更的说明:

因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3,270,000 股于 2016 年 6 月 8 日上市,总股本由

409,105,938 股变更为 412,375,938 股,故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步调整。

变更前:以 2015 年末总股本 409,105,93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0.03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变更后:以总股本 412,375,9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029762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920703 股。

二、 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12,375,938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02976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26786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029762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

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

1

证券代码:300318 证券简称:博晖创新 公告编号:临 2016-040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920703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0595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0297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412,375,938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821,481,858 股。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16 年 6 月 20 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2016 年 6 月 21 日

四、 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6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6 年 6 月 21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6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6 月 21 日。

六、 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 公积金转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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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限售流通股(或

182,699,800 44.30 181,251,045 363,950,845 44.30

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流通股 229,676,138 55.70 227,854,875 457,531,013 55.70

三、总股本 412,375,938 100.00 409,105,920 821,481,858 100.00

七、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821,481,858 股摊薄计算,2015 年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014464 元。

八、 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生命园路 9 号院,102206

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联系人:刘敏、杨宇波

3、咨询电话:010-88850168

4、传真电话:010-80764188

九、 备查文件

1、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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