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6-0064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七台河重机金柱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整合
现有资源,提高资产的整体质量和使用效率,拟转让七台河重机金柱
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股权。该部分股权的受让方为林州重机
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受让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林州重机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林州经济开发区陵阳路北段
3、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4、法定代表人:郭现生
5、经营范围:铸锻件、模锻件、铝合金、机械设备、机电设备、
建材销售;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最近二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 资产 1,097,232,265.02 1,316,966,465.90
2 负债 513,271,510.92 699,431,058.92
3 所有者权益 583,960,754.10 617,535,406.98
4 营业收入 359,646,409.96 369,099,962.80
5 净利润 35,150,731.38 33,574,652.88
注: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7、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郭现生 2080 万 20.8%
韩录云 1320 万 13.2%
郭 浩 3300 万 33%
郭 钏 3300 万 33%
合计 10000 万
8、关联关系说明
受让方和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二、标的资产情况
1、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七台河重机金柱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近
年来,由于受到宏观经济影响,煤机市场价格持续低迷,子公司整体
运营较为困难。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资产质量,拟将公司持
有其股权全部转让。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1 资产 24,591,418.08 30,210,732.88
2 负债 1,664,821.65 5,664,821.64
3 所有者权益 22,926,596.43 24,545,911.24
4 营业收入 0 0
5 净利润 -542,730.15 -100,879.31
注:上述 2015 年度的财务数据已审,2016 年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为保证交易的公平、价格的公允,公司委托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资产(股权)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6 年 4 月 30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2,211.10 2,456.44 245.34 11.10
2 非流动资产 182.61 238.31 55.70 30.50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5 长期应收款
6 长期股权投资
7 投资性房地产
8 固定资产 127.32 238.19 110.87 87.08
9 在建工程
10 工程物资
11 固定资产清理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13 油气资产
14 无形资产
15 开发支出
16 商誉
17 长期待摊费用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55.29 0.12 -55.17 -99.78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 资产总计 2,393.71 2,694.75 301.04 12.58
21 流动负债 125.80 144.69 18.89 15.02
22 非流动负债
23 负债总计 125.80 144.69 18.89 15.02
24 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 2,267.91 2,550.06 282.15 12.44
3、股权变更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标的公司任何股权;标的公司
将变更为受让方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公司除应收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 377.25
万元,将由对方及时归还外,公司不存在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等事项。
三、交易情况
经双方同意,本次交易根据评估价值进行成交,涉及的相关税费,
由相关主体各自承担。
本次交易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整合现有资源,提高资产的整体质量和
使用效率。
2、本次股权转让的投资收益为 2,050.06 万元,会对当期损益产
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具体金额尚需以审计机构确认的为准。
五、相关意见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同意上述交易并发表了相关意见,保荐机
构也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
相关公告。
六、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与该交易方发生该类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的相关意见;
4、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上述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