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16-48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回复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6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047 号)及所附的《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2016
年 3 月 12 日,公司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并向中国证监会
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2016 年 4 月 2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0047 号)及所附的《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二次反馈意见”)。2016
年 5 月 10 日,公司根据要求对二次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并向中国证
监会报送了二次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中国证监会于 2016 年 6 月 7 日出具《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
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公司会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中
介机构对告知函提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具体回复内容详见同日
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
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公司将按照要求把上述告知函的回复材料及时
报送中国证监会,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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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
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
露上述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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