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 2016—013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8 日发
出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12 日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
新城华利路 59 号东塔 13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其中袁志敏董事、江波董事、叶鹏智董事、
徐勇董事采用通讯方式表决,本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
副董事长吴文斌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逐项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
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且在
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
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的公告》(临 2016-014)。
二、以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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