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医药: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上交所 2016-06-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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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会议资料目录

一、2015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2

二、2015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三、2015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4

四、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

五、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1

六、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4

七、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7

八、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预案 18

九、2015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方法说明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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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6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2∶30 时;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6 年 6 月 24 日

至 2016 年 6 月 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 2000 号虹桥宾馆二楼玫瑰厅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陆琨先生

会议议程:

一、报告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宣布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开始

二、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宣读和审议本次股东大会预案

四、独立董事作述职报告

五、股东发言、提问及解答

六、对本次股东大会预案进行表决

七、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八、律师宣布见证意见

九、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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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议事效率,以及股东

在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股东代理人应提交对各项议案明确表明表决意见

的授权委托书和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股东大会。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

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

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或妨

碍大会安全。

五、股东大会设“股东发言”议程。股东要求大会发言,请于会议开始前向

大会秘书处登记,出示持股的有效证明,并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由大会

秘书处安排发言。未登记发言而要求发言的,由大会秘书处视会议情况酌情安排。

六、股东应在大会主持人点名后有序进行发言。发言内容应围绕股东大会的

议案阐述观点和建议,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

七、大会主持人可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会议不设

辩论程序,与本次会议议案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共同利

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股东应尊重他人,不打断公司有关人员的回答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否则

以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和会议议程处理。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其

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大会秘书处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

关部门查处。股东应听从会议工作人员的劝导,共同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和安全。

九、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也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

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十、股东大会现场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提问和发言,并按表决办法进

行表决。

十一、议案表决后,由大会秘书处宣布表决结果,并由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

见书。

十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定及上海重组办、上海

证管办《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的要求,本公司不向

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礼品而侵犯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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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预案之一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委托,现向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报告公司《2015 年

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请大会审议:

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

告的内容与格式(201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

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编制。公司财务报告已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经 2016 年 3 月 29 日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已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刊登在《上

海证券报》上。

以上预案,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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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预案之二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委托,现向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作《2015 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请大会审议:

2015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勤勉尽责

和忠实诚信义务,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指导公司围绕年度工

作思路,不断提高治理水平,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和推进公司各项业务

的发展。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现将本届董事会 2015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5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简要回顾

报告期,公司根据经济趋势的“新常态”和国家相关医改政策为

导向,以“稳中求进、绩效为纲、管理提升、转型发展”为总体思路,

以“品牌做大、品种做精、品类做专”为抓手,坚持“触网销售、触

屏经营、触机管理”,攻坚克难提升经营质量,努力实施企业创新转型,

实现了企业价值的提升,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经济指标和主要工

作任务。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9,095.98 万元,同比增幅 5.39%,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143,919.59 万元,同比增幅 5.62%;实现营业利润

4,989.27 万元,同比增幅 9.1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116.85 万元,同比增幅 11.19%。

报告期,公司将“绩效”放在企业经营管理的显著位置,通过联

动造势、服务引客,促进了“品牌做大”,通过细化市场营销举措,推

动了“品种做精”,通过导入专区经营概念实现“品类做专”,从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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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地提升了企业的经营业绩,为全年经营工作的良好开展奠定了扎实

的基础。

报告期,为更好地协助及督促成员企业完成各项考核目标,进一

步提高公司的经营绩效与品牌影响力,确保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继续深化了重点品种市场推广工作,制定了重点品种经营目录和

考核要求,提高了专项工作的拓展成效,有效地提高了重点品种对公

司经营的产出贡献率。

报告期,公司在抓实实体门店经营的同时,进一步提升第一医药

网上商城经营空间和地域优势,通过网上客服与第一医药劳模工作室

结合,形成特色服务上的“双平台运行”机制,有效地实现了线上线

下共推品牌效果。全年,第一医药网上商城实现经营规模 1200 多万元,

为公司深化经营转达型,打造线上线下药品经营服务链,涉足电商新

模式培育,做了有益的探索。

报告期,公司将系统管理功能向成员企业深化延伸,做到“三个

统一”,即:统一制度、统一流程、统一表单,在完成了公司 ERP 系统

全覆盖目标的同时,提升了公司触机管理总部运用能级,对公司未来

收集、提炼、应用大数据,落实精准营销和精细管理将起到不可或缺

的积极作用。

报告期,公司进一步规范企业规章制度,不断夯实内控规范化管

理成效,优化了管理制度和流程,先后新增、拟订等多项专项管理制

度和经营管理事项审批权限,从而使企业管控职责更明确、权责更清

晰,促进内控管理迈上了新的阶梯。

报告期,公司组织全体安全干部进行安全管理工作专项培训,提

升安全防范意识,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健全各类专项应急预

案、流程及管理台账。定期进行全员安全生产检查,积极开展“安全

生产月”活动,组织员工实施了安全逃生、消防演习、防汛抗灾演练

等活动,进一步强化了企业对突发事件的应变及处置能力,为经营管

理工作提供了安全有序的环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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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严

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努力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

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之间按各自的议事规则及工作

制度所赋予的职责,各尽其责、恪尽职守、有效制衡、规范运作。

报告期,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进一步持续推进,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实施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

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改。根据管理要求,

对审批职责权限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和优化,对公司信息系统进行了

进一步的升级和更新。与此同时,通过对内控工作的不断完善,以更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管理水平。

报告期,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

定和要求,公司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

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

认真评估,并出具了《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时聘请了外部

审计机构协助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秉承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的原则,严格依照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各位董事

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义务,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

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为促进公司科学决策

和加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

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各委员

会议事规则的职权范围运作,就相关事项进行研究讨论并提出意见和

建议,供董事会和公司经营层决策参考。报告期,战略委员会在对公

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决策等事项分析研究过程中,提出了切实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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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的建设性意见,提高了公司运行效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以及董事会赋予的权利,依据公司制定

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年度高级管

理人员业绩考核目标,对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年度工作进行考核。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

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

充分发挥在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

《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则》,强化与公司和年审会计

师的沟通,通过审阅资料、现场检查以及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了解公

司实际情况,督促公司如期完成和披露 2014 年度报告;同时也对公司

聘请的年报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进行严格的监

督和客观的评估;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及时督促公司 2015 年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得以有效执行,并提出指导性意见,提高公司内部审计

的工作成效。

报告期,公司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对聘任公司审计机构、对外担

保情况、利润分配、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在公司编制和披露年度报告过程中,

按照《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

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年度经营情况,从各自专业的角度提出建设性意

见,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推

动作用。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有关授权和决议。2015 年 6 月 26

日,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23,086,34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1,154,317.35

元。2015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发布了《2014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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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登记日为 2015 年 7 月 16 日,除息日为 2015 年 7 月 17 日,现金红

利发放日为 2015 年 7 月 17 日。公司已按照公告的实施方案完成了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工作。

三、2015 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㈠召集公司股东大会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 次股东大会。

董事会于 2015 年 6 月 26 日组织并召开了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

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2014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换届延期的议案》及《关于第七届监事会换届延

期的议案》。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俞磊律师、张赛律师出席大

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㈡召开董事会会议

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

⑴2015 年 3 月 27 日召开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2014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预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关于

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预案》、《关于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议案》及《关于授权经营班子适时处置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交叉

持股事宜的议案》。

⑵2015 年 4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⑶2015 年 6 月 2 日召开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换届延期的预案》及《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

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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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2015 年 7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岳留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⑸2015 年 8 月 27 日召开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2015 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⑹2015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 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恪尽职守,不断深化公司治理,建立并提

高公司治理水平的长效机制,完善内部控制,切实提升公司的规范运

作水平和竞争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

展。

以上报告,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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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预案之三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受公司监事会委托,现向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作《2015 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请大会审议:

2015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遵守诚信原则,忠实、认

真的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要事项、

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

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15 年,公司监事

会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集 4 次监事会会议。

⑴2015 年 3 月 27 日召开七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2014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关于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⑵2015 年 4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七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⑶2015 年 6 月 2 日召开七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七届监事会换届延期的预案》。

⑷2015 年 8 月 27 日召开七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2015 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⑸2015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七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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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列席各次董事会会议、

日常监督等方式,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

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财务状况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

督。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并

按制度要求进行规范运作,未发现公司有违法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勤勉尽职,

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也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不定期与公司经营层沟通、审阅财务

报表等形式,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管理状况,并对提高和完善公

司财务运行质量提供了指导意见。认为:公司财务行为严格遵守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

财务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15 年度审计报告客观、

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六、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对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出

具具有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拒绝发表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七、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

了审阅,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对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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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失职、重大流程错误等方面起到了控制和防范的作用;在

执行过程中,有效、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2015 年度相关

内部控制的实施是有效的,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

大缺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上报告,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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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预案之四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委托,现向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作《2015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请大会审议: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 2015 年度经审计验

证的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一、2015 年度主要财务决算数据

报告期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实现情况分别是,营业收入

149,095.98 万元,同比增加 7,621.43 万元,增幅 5.39%;营业利润

4,989.27 万元,同比增加 418.14 万元,增幅 9.15%;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4,116.85 万元,同比增加 414.37 万元,增幅 11.19%;

每股收益 0.18 元,同比增加 0.01 元,增幅 5.8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5.80%,同比减少 0.51 个百分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为 4,882.14 万元,同比增加 2,962.26 万元,增幅 154.29%;每股净资

产 3.48 元,同比增幅 20.42%。

二、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 149,095.98 万元,同比增加 7,621.43 万元,

上升 5.39%。报告期营业成本为 126,208.29 万元,同比增加 7,201.70

万元,增幅 6.05%。营业成本上升幅度略超营业收入的主要因素是: 公

司低毛利销售结构增加、让利销售扩大所致,报告期毛利率为 12.62%,

同比减少 0.28 个百分点。

报告期销售费用以及管理费用二项合计同比增加支出 609.10 万

元,增幅 3.45%。

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19.30 万元,同比减少 477.09 万元。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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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期有对控股子公司上海第一医药崇明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的无形资产

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报告期营业外收支净额为 465.85 万元,同比增加净收入 57.11 万

元。主要是报告期取得补偿收入及政府政策扶持。

受上述因素共同影响,报告期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为 5,455.12 万元,

同比增幅 9.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116.85 万元,同

比增幅 11.19%。

三、财务状况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123,013.47 万元,比期初增加 14,915.48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期末 60,432.35 万元,比期初增加 1,832.91 万元;

非流动资产 62,581.02 万元,较年初增加 13,082.57 万元。

流动资产中:

货币资金 19,986.47 万元,比期初增加 3,654.08 万元, 上升 22.37%;

应收账款 12,808.46 万元,比期初减少 333.11 万元,下降 2.53%;

存货期末 26,182.34 万元,比期初减少 1,170.25 万元, 下降 4.28%;

其他流动资产 1,029.51 万元,比期初减少 236.26 万元, 下降

18.67%;

非流动资产中: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7,063.56 万元,比期初增加 13,614.14 万元,

上升 40.70%,主要受持有股票市值上升影响;

报告期末,公司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3,013.47 万元,比期初

增加 14,915.48 万元;其中负债总额 44,704.37 万元,比期初增加

1,703.46 万元;所有者权益 78,309.09 万元,比期初增加 13,212.02

万元。

负债总额中:

应付账款 25,101.91 万元,比期初减少 1,666.36 万元,下降 6.23%;

预收款项 426.50 万元,比期初增加 19.51 万元,上升 4.79%;

其他应付款 3,226.03 万元,比期初减少 351.70 万元,下降 9.83%;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933.80 万元,比期初增加 3,403.53 万元,上

升 45.20%,主要受持有股票市值上升影响所得税负债增加。

所有者权益中:

公司股本 223,086,347 元,没有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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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公积 6,518.93 万元, 没有变动;

其他综合收益 32,781.69 万元,比年初增加 10,210.60 万元,上升

45.24%,系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市值上升影响;

盈余公积 3,565.94 万元,比年初增加 349.82 万元,上升 10.88%;

未分配利润 12,433.16 万元,比年初增加 2,651.59 万元,上升

27.11%,系报告期净利润转入、支付股利及提取盈余公积所致。

四、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3,654.08 万元。

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82.14 万元,同比增加净

流入 2,962.26 万元,增幅 154.29%,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入同比增加幅

度,大于支出同比增加幅度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4.10 万元,同比增加净流出

98.71 万元,主要是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较同期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13.96 万元,同比增加净流出

31.39 万元。

以上报告,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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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预案之五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委托,现向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作《2015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报告,请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 公 司 2015 年 度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34,982,367.89 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3,498,236.79 元,当年实

现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31,484,131.10 元,若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13,400,525.28 元,扣除 2014 年度现金红利分配 11,154,317.35 元,

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33,730,339.03 元。

公司董事会提议:拟以公司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23,086,347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3,385,180.82 元,占当年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2.5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预案,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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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预案之六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预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委托,现向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作《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及报酬的预案》的报告,请大会审议:

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15 年度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

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尽

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和公正。2015 年度,

公司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报财务审计服务的审

计费用为 50 万元,内控审计服务的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

2016 年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

量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商定后确定。本预案需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预案,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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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方法说明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期

间依法行使表决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

次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

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对大会议案进行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东享有一票表决权。

二、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凭股东账户卡、身份

证或股东登记日时发放的会议通知,或对各项议案明确表明表决意见

的授权委托书在大会秘书处进行参会登记时,领取表决票。未能出示

前述证明原件的,不得领取表决票。

三、大会使用的表决票盖有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印

章,未加盖此印章的表决票无效。大会审议议程结束后,停止发票;

大会投票议程结束后,停止投票。

四、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投票时

应当注明股东名称或者姓名、所持公司股份数、股东代理人姓名。

五、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 6 项预案,均为普通预案。根据公司章

程规定,普通预案应由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方可通过。

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应逐项

表决。在议案表决项下方的“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

选择方式以在所选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

七、不使用本次会议发放的表决票,或未填、错填、多选、字迹

无法辨认、涂改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

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八、股东已经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对各项议案表决意见的,

股东代理人只能按照股东的表决意见投票,股东代理人更改表决票上

股东委托表决意见的行为无效,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

权”。

九、表决结束后,请在“股东(或股东代表)签名”处签署本人

姓名或委托人姓名,并保持表决票上股东信息条码的完整性。未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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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姓名或委托人姓名的,则作“弃权”处理。

十、本次股东大会会场设有投票箱两个,请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按工作人员的要求依次进行投票。

十一、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投票表决至少有两名监票

股东和一名监票监事。股东可现场举手自荐监票,若无人举手,候补

名单由大会秘书处提供。

十二、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在律师的见证下,打开票箱进行清点

和统计,表决结果待逐项投票结束后由大会秘书处当场公布。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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