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6)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融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6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柯荣卿先生延期履行增持
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融捷股份”)于 2016 年 6 月 8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柯荣卿先生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申请,并于 2016
年 6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柯荣卿先生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议案》,
现就该事项的详情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及背景
2015 年 6、7 月间,中国资本市场出现非理性波动,融捷股份股票价格也出
现较大幅度下跌。2015 年 7 月 9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柯荣卿先生的通知,为
积极响应管理部门号召,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的指
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及资本市场稳定,柯荣卿先生计划自 2015
年 7 月 9 日起十二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增持计划为:在法律、法规允许
的范围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将于未来十二个月内
根据自身资金状况,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金额
不低于 1550 万元人民币的路翔股份股票。增持所需资金由其本人自筹取得,并
且承诺通过上述方式购买的公司股票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关于柯荣卿先生增持计划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 2015 年 7 月 10 日披露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 5%以上
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1)。
二、柯荣卿先生持股情况及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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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6)
由于个人投资和家庭的原因,柯荣卿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至 6 月 1 日期间,
曾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其本人持有的融捷股份股票 1040 万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柯荣卿先生尚持有公司股票 15,083,3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81%。
近日,柯荣卿先生拟实施上述承诺时,经相关专业人士提醒,其本人方知晓,
其本人对于上述证监发〔2015〕51 号文中“在 6 个月内减持过本公司股票的上市
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
产管理等方式购买本公司股票的,不属于《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禁止情形”
的时间基点的理解是错误的。其本人在 2016 年 6 月 1 日起的六个月内再买入融
捷股份股票的,将属于《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由此,导致其本
人在上述承诺的承诺期内无法实施增持。
鉴此,柯荣卿先生特向公司提出申请,延期履行增持承诺。
三、 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具体内容
柯荣卿先生鉴于对证监发〔2015〕51 号文相关规定理解有误而导致增持承
诺无法在承诺期内实施,柯荣卿先生特提出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申请。柯荣卿延
期履行的内容如下:
“1、增持承诺的履行时间延长半年,即至 2017 年 1 月 9 日前实施完毕;增
持方式为: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或个人账户直接增持等方
式;金额、锁定期等其他内容均不变化;
2、若股东大会批准本人延期履行增持承诺,本人承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
起至 2017 年 7 月 9 日期间内不减持本人持有的全部融捷股份股票(持股数量为
15,083,3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81%)。
本人对公司发展的信心以及切实履行相关承诺的态度是一贯的、坚定的,本
次延期履行承诺是因本人的错误理解所致,对此,本人特向公司和股东致歉。”
四、 公司对本次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1、决策程序及董事会意见
本次持股 5%以上股份柯荣卿先生延期履行增持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根据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
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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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6)
履行增持承诺申请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再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监
事会发表独立或专项意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柯荣卿回避表决。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以 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柯荣
卿先生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柯荣卿先生提出的延期履行增持
承诺的申请,同意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白华、向旭家,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柯荣卿先生申请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认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柯荣卿先生拟实施增持承诺时发现,
由于其本人对于证监发〔2015〕51 号文中相关政策理解有误,曾于承诺增持期
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过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故导致其本人无法在承诺期内实
施增持,鉴于此,特向公司提出申请,延期半年履行增持承诺,并自愿承诺自股
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17 年 7 月 9 日期间内不减持其本人持有的全部融捷股份
股票。柯荣卿先生延期履行增持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尤
其是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2)董事会对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对该议案投了赞成票并
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柯荣卿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审
议时将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方便中小投资者发表意见。”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 2016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3 票赞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柯荣卿先
生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柯荣卿先生提出的延期履行增持承诺
的申请,监事会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柯荣卿先生拟实施增持承诺时
发现,由于其本人对于证监发〔2015〕51 号文中相关政策理解有误,曾于承诺
增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过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故导致其本人无法在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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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6)
期内实施增持,鉴于此,特向公司提出申请,延期半年履行增持承诺,并自愿承
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17 年 7 月 9 日期间内不减持其本人持有的全部融
捷股份股票。柯荣卿先生延期履行增持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投
资者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董事会对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我们对该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关于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申请》;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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