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夏智慧: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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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公告编号:2016-043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5月20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年5月31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天夏智慧城市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现发布关于召开2015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七届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 年 6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17 日 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6月16日15:00~2016年6月17日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6 月 8 日(星期三)。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

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东段 88 号广西沃顿国际大酒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议案名称 决议通过的要求

1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以普通决议通过

2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以普通决议通过

3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以普通决议通过

4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以普通决议通过

5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以普通决议通过

6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普通决议通过

7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二条内容的议案》 以特别决议通过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公司部

8 以特别决议通过

分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应收账

9 以普通决议通过

款坏账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1 选举独立董事 应选独立董事 3 人

10-1-1 陈晓东 采用累积投票制

10-1-2 陈芳 采用累积投票制

10-1-3 管自力 采用累积投票制

10-2 选举非独立董事 应选非独立董事 6 人

10-2-1 陈国民 采用累积投票制

10-2-2 梁国坚 采用累积投票制

2

10-2-3 夏建统 采用累积投票制

10-2-4 高友志 采用累积投票制

10-2-5 胡宝钢 采用累积投票制

10-2-6 贾国华 采用累积投票制

11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监事 2 人

11-1 方巍 采用累积投票制

11-2 杨伟东 采用累积投票制

12 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见 2016 年 4 月 28 日公司披露的 2015 年年度报告、董事会七

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监事会七届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6

年 5 月 20 日公司披露的董事会七届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监事会七届十八次会议决

议公告以及 2016 年 5 月 31 日披露的董事会七届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监事会七届十

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部分子公司股权的公

告》、《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公告》。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

进行表决。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

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6 年 6 月 15 日 9:00~17:00 时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信息证明;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帐户信息证明;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

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帐户信息证明;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

3

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信息证明;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

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

(三)登记地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通讯地址:广西梧州市新兴二路 137 号 邮政编码:543002

2、联 系 人:李江枫、郑志雄

3、联系电话:0774-3863880 3891621 传真号码:0774-3863582

4、电子邮箱:redsunsec@163.com

5、会议费用情况: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七届二十四次、二十五次、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七届十七次、十八次、十九次会议决议。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三日

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62”,投票简称为“天夏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

议案 1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00

议案 2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议案 3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

议案 4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

议案 5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00

议案 6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

议案 7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二条内容的议案》 7.00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公司部

议案 8 8.00

分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应收账

议案 9 9.00

款坏账的议案》

议案 1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议案 10.1 选举独立董事 -

议案 10 中子议案① 陈晓东 10.01

议案 10 中子议案② 陈芳 10.02

议案 10 中子议案③ 管自力 10.03

议案 10.2 选举非独立董事 -

议案 10 中子议案④ 陈国民 11.01

议案 10 中子议案⑤ 梁国坚 11.02

议案 10 中子议案⑥ 夏建统 11.03

议案 10 中子议案⑦ 高友志 11.04

议案 10 中子议案⑧ 胡宝钢 11.05

5

议案 10 中子议案⑨ 贾国华 11.06

议案 11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议案 11.01 方巍 12.01

议案 11.02 杨伟东 12.02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中不包含累积投票的议案),对应的

议案编码为 100。议案 1 的编码为 1.00,议案 2 的编码为 2.00,依此类推。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设置为

两个议案。议案 10.1 为选举独立董事,10.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02 代表第二位候选

人,依此类推。议案 10.2 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 11.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1.02 代表

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议案 11 为选举监事,则 12.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2.02 代

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

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

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独立董事(议案 10.1,有 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

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 10.2,有 6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议案 11,有 2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股东代表监

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

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6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1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

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7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天夏智慧城市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表决权限(请在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1、具有全权表决权

( );2、仅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提及议案的表决权( );3、具有

对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表决权( )。(部分议案表决权必须另外单独说明,

并附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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