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8 日召开,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针对公司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在审阅了相关资料后,
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针对上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经审阅,本次董事会聘任的董事会秘书樊文辉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
适应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聘任的董事会秘书的提名、聘任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有关规定。
三、同意本次会议聘任结果。
(本页以下无正文,签署页附后)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聘
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战 颖 景 旭 屈仁斌
李冬梅 王立维
2016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