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高创意: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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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编号:2016-060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5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弘高创意”)

于 2016 年 05 月 3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北京弘高

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

第 22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根据问询函关注事项,公开作出说明并披

露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2.9 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5.74%,

但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 31.46 亿元,较期初增长 62.24%。请说明公司报告

期内销售信用政策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应收账款增长幅度高于营业收入增长幅

度的具体原因以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75,748.59

万元、193,903.91 万元和 314,591.87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37.47%、

79.95%和 79.15%。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占流动资产比例较高,主要系建

筑装饰行业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的结算方式所致:公司按经甲方及监理单位确

定的工程量确认收入,但甲方一般按照已确认工程量的一定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

加之工程进度款确认与实际支付之间存在时间差,导致已确认的工程量对应的工

程款未能全额或同步收到而形成应收账款。一般情况下,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

按当期已确认工程量的 60-7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后,累计收款达

到已确认工程量的 80%;工程决算后,累计收款达到决算额的 85-95%;剩余部分

作为工程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支付。

2014 年末应收账款净额较 2013 年末增长 118,155.32 万元,增幅 155.98%,

2015 年末应收账款净额较 2014 年末增长 120,687.96 万元,增幅 62.24%,增幅

较大除系营业收入增长导致外,还与以下原因有关:

A、公司期末在施项目完工进度较高,但受建筑行业景气度下降、资金紧张

影响,甲方单位的工程款支付进度及支付比例较往年有所下降。

B、甲方通过增加工程完工后的实际测量和现场审计程序,加强投资决算审

计等方式,致使工程竣工验收、决算周期拉长,进而导致部分 100%确认收入的

已完工项目的结算速度较往年大幅放缓,应收账款余额较期初增幅较大。

C、为了加大对单项合同金额大、整体利润率较高的总包、一体化项目的拓

展力度,公司利用上市公司资金优势,适当降低了对总包、一体化装饰施工项目

工程月进度款的支付比例要求。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账 龄 占比 坏账 占比 坏账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坏账准备

% 准备 % 准备 %

1 年以内 258,202.98 76.85 12,910.15 176,311.67 85.08 8,815.58 67,875.57 83.28 3,393.78

1至2年 75,473.36 22.47 7,547.34 24,957.02 12.04 2,495.70 10,865.53 13.33 1,086.55

2至3年 1,740.78 0.52 522.23 5,166.11 2.49 1,549.83 1,480.93 1.82 444.28

3至4年 245.25 0.07 122.62 658.07 0.32 329.03 723.63 0.89 361.82

4至5年 159.24 0.05 127.40 5.95 0.00 4.76 446.76 0.55 357.41

5 年以上 144.42 0.04 144.42 139.63 0.07 139.63 107.32 0.13 107.32

合 计 335,966.02 100 21,374.16 207,238.46 100 13,334.55 81,499.75 100 5,751.15

从账龄结构看,报告期内各期末,账龄在两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

96.62%、97.12%和 99.36 %,呈逐年提升趋势,账龄在三年以上的主要系尚未过

质保期的工程保证金,总体来看,公司应收账款资产质量较好。公司本着稳健原

则制定了相对谨慎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并已按要求对应收账款按照账龄及个别

认定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按组合计提坏账

组合类型 确定组合的依据

准备的计提方法

建筑装饰、幕墙装饰等行业

组合 1:合同期内应收账款

(包括决算前应收未收的

资产类型 余额百分比法

工程进度款及质保期内的

质保金)

组合 2:信用期内应收工程

资产类型 余额百分比法

决算款

组合 3:账龄组合(包括逾

期工程决算款、质保期满应

账龄状态 账龄分析法

收未收的质保金及其他应

收款)

亚厦股 组合 4:关联方组合 资产类型 不计提坏账准备

份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 其他应收款计提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比例

组合 1:合同期内应收账款 5.00% -

组合 2:信用期内应收工程

决算款 10.00% -

对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 其他应收款计提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20.00% 5.00%

1-2 年 50.00% 10.00%

2-3 年 80.00% 30.00%

3 年以上 100.00% -

3-4 年 - 50.00%

4-5 年 - 80.00%

5 年以上 - 100.00%

其他应收款计提

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比例

洪涛股

有合同纠纷组合

无合同纠纷组合 5.00% 5.00%

特定款项组合 0.00% 0.00%

其他应收款计提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广田股 比例

份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30.00% 30.00%

3 年以上 50.00% 50.00%

3-4 年 50.00% 50.00%

4-5 年 50.00% 50.00%

5 年以上 50.00% 50.00%

其他应收款计提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比例

瑞和股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份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30.00% 30.00%

3 年以上 50.00% 50.00%

其他应收款计提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金螳螂

2-3 年 30.00% 30.00%

3-4 年 50.00% 50.00%

4-5 年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其他应收款计提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宝鹰股 1-2 年 10.00% 10.00%

份 2-3 年 30.00% 30.00%

3-4 年 50.00% 50.00%

4-5 年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其他应收款计提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弘高创 1-2 年 10.00% 10.00%

意 2-3 年 30.00% 30.00%

3-4 年 50.00% 50.00%

4-5 年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公司和金螳螂、宝鹰股份计提政策

完全相同,也是最为谨慎和充分的。

2、你公司年报显示,2015 年 12 月 20 日,你公司与深圳多赢商业保理有限

公司新疆分公司签订《公开型无追索权国内保理合同》,保理孙公司北京弘高建

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装饰”)的应收账款金额合计 2.56

亿元,期末计入其他应收款-应收债权保理款余额为 2.56 亿元,请你公司补充

说明相关保理合同的主要条款、应收账款明细及账龄分布、上述会计处理的合

理性、是否存在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报告的情况以及该事项期后的进展情况。

回复:2015 年 12 月 20 日我公司子公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

司(以下称弘高设计)及孙公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弘

高工程)分别与深圳多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以下称深圳多赢新疆分

公司)签订无追索权保理合同,保理业务额度金额合计为 255,629,546.67 元,

公司将此额度金额内的应收账款转让给深圳多赢新疆分公司,保理公司根据本合

同约定向卖方(弘高设计及弘高工程)提供保理服务后,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买方

信用风险,即买方因发生信用风险而未按《交易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应收账款时,

保理公司按本合同约定向卖方保理付款。保理商根据合同向卖方提供保理服务,

卖方向保理商支付服务费合计 7,668,886.40 元。合同约定应收账款转让于保理

公司出具《受让意见》时生效,保理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出具《受让意见》。

保理公司在应收账款转让后的 4 个月内实现卖方(公司)的应收账款融资。上述

保理金额已经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3 月 28 日、4 月 6 日全部收到,保理服务费

也已按约定支付。2015 年保理额度内金额由应收账款转出至其他应收款,应收

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按照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年限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合计

应收账款金额 136,482,707.28 70,858,882.24 44,286,248.22 4,001,708.93 255629546.67

占比 53.39% 27.72% 17.32% 1.57% 100%

经公司核查,不存在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报告的情况。

3、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余额为 1.28

亿元,其中 2013 年底前已完工未结算存货金额为 4,599 万元,请你公司说明上

述主要项目超过两年未完成结算的具体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存货跌价风险,并进

行风险提示。

回复:公司存货-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余额为 1.28 亿元,其中

2013 年底前完工结算存货金额为 4,599 万元,根据公司详查,公司存货-建造合

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中超过两年未完成结算项目的具体原因主要是以下

三种情况:

1、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相关施工方案改动及变动比较大,在确认最终工程

量时工作较为复杂,为了使结算工作有序科学的进行,常常引入第三方造价咨询

公司对工程造价进行工程审计,政府及国家项目在进行工程结算时,必须对工程

造价审计从而增加了结算工作的时间。因上述原因形成的 2013 年底前完工未结

算存货占 2013 年前完工未结算存货总金额的 74.35%。

2、 在工程结算过程中,甲方公司的内部人事变动,使得结算工作断断续续,

已经确认的结算结果要进行重新核实、确认并重新走相关流程,使得结算工作的

时间大大增加。因上述原因形成的 2013 年底前完工未结算存货占 2013 年前完工

未结算存货总金额的 6.10%。

3、部分工程结算工作已经完成,甲方对工程结算的结果迟迟不能进行最后

的确认和实施,最后公司决定启动诉讼程序。因上述原因形成的 2013 年底前完

工未结算存货占 2013 年前完工未结算存货总金额的 19.55%(其中已经胜诉并进

入强制执行阶段的占 76.82%,其余 23.18%为正在诉讼程序中)。

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存货-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经测试未出现

减值迹象。但是,由于上述资产形成时间较长,客观上存在概率较小的不确定性,

随着经济环境发展的变化,会对结算工作产生相关影响,可能会出现潜亏现象。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加强结算的考核与管理工作,采取积极的措施推进项目结算,

如:成立工程结算部、制定工程结算管理流程、编制工程结算任务书、编制工程

结算跟踪表,并积极落实各项制度,推动结算工作有效及时的进行。截止到目前,

公司不存在与甲方或发包方就工程量、工程质量存在的重大分歧或纠纷的情况和

其他潜亏风险。

4、你公司年报显示报告期末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亏损余额为

2,729 万元,但年报中未对上述可抵扣亏损的到期时间进行披露,请你公司自查

后进行补充披露。

回复: 2015 年末弘高创意母公司和弘高泰合合计可抵扣亏损为 2729 万元。

由于弘高创意母公司和弘高泰合截止 2015 年末主营业务收入为 0,且无经营目

标及预算,基于会计准则谨慎性的考虑,对于此可抵扣亏损,不计提递延所得税

资产。

单位:元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2020 年 弘高创意 2015 年未确认递延所得

10,818,332.51 15,931,152.41 税资产-可抵扣亏损金额

10,818,332.51 元

弘高创意 2014 年未确认递延所得

税资产-可抵扣亏损金额

2019 年 15,931,152.41 514,238.44 15,423,634.09 元,弘高泰和 2014

年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

亏损金额 507,518.32 元

2018 年 弘高泰和 2013 年未确认递延所得

514,238.44 24,010.40 税资产-可抵扣亏损金额

514,238.44 元

2017 年 弘高泰和 2012 年未确认递延所得

24,010.40 860,148.84 税资产-可抵扣亏损金额

24,010.40 元

合计 27,287,733.76 17,329,550.09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06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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