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65 股票简称:*ST景谷 编号:临2016-042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案件金额:8884 万元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山林拍卖尚未进行,能否成功拍卖
以及具体的拍卖价格尚不能确定,本次强制拍卖公司国有山林对本期
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不明确。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云南省普洱市中
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普洱中院)(2015)普中执字第 16 号之二《执行裁定书》
知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谷县支行已就该行诉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判决向普洱中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受理情况
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19 日接普洱中院送达之(2014)普中民初字第 25、26
号《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知悉:普洱中院已于 2014 年 5 月 12 日分
别正式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谷县支行诉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二个
案件。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告的《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公告》(公
告编号为:临 2014-018)
二、 案件判决情况
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9 日收到普洱中院(2014)普中民初字第 25、26 号《民
事判决书》知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谷县支行诉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二个案件已经判决。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为:临 2014-034)。
三、 本案执行情况
近日,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谷县支行已向普洱中院申请强制执
行。普洱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七
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规
定,向公司下达(2015)普中执字第 16 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并裁定如下:拍
卖被执行人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景谷县河头村、文明村、芒景
村的国有山林【评估核实面积约为 101459.17 亩,国有山林权证编号:NO.0002613
即他项权利证书编号:(2010)0007 号】。
四、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五、 本次公告的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由于山林拍卖尚未进行,能否成功拍卖以及具体的拍卖价格尚不能确定,因
此本次强制拍卖公司国有山林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不明确。
此外,提请投资者注意流拍风险。
本次拍卖的山林绝大部分为天然林,由于政策原因该部分天然林不构成公司
主要生产原料来源。此外公司 50%以上的原料从市场购买,本次公告事项不会对
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严重影响。同时,公司管理层将努力改善公司经营,争
取减少本次公告事项的负面影响。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公告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三日
报备文件:
1、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5)普中执字第 16 号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