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资料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稽山”或“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2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文件
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监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我们
就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议案构成了公司与
关联方 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在审议本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金
良顺、金建顺、傅祖康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上述关联交易为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金额的确定符合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本关联交易不
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亦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K本页无正文,为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签署页飞
监事 (签字),
梁 华 杨百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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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资料
为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监事 (签字):
杜新英 梁 华 杨百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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