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2016〕051 号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6 月 3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 2016
年 6 月 8 日在上海金沙智选假日酒店二楼会议室(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 2281
号)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李萍先生主持,会议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萍先生为第
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李萍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
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李萍先生的简历详见 2016 年 5 月 2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2 号)。
二、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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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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