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创股份: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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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8 证券简称:威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8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 16 项议案,其中:第 10-16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

需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16年6月8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8日上

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

7日下午15:00至6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珠路233号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正宇先生。

1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于2016年4月23日、4月30日、5月27日刊

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29人,

代表股份354,977,6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822%。其中:参加表

决的中小投资者共27人,代表股份23,382,6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83%。

(1)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人,代表股份331,595,0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839%。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共计27人,代表股份23,382,6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83%。

2、公司董事及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

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3,651,7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6265%;反对 18,1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51%;弃权 1,307,7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44,584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3684%。

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22,056,739 股,占参与投票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296%;反对 18,10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4%;弃权 1,307,784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44,58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2

份总数的 5.593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3,651,7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6265%;反对 18,1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51%;弃权 1,307,7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44,584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3684%。

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22,056,739 股,占参与投票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296%;反对 18,10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4%;弃权 1,307,784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44,58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593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3,651,7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6265%;反对 18,1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51%;弃权 1,307,7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44,584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3684%。

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22,056,739 股,占参与投票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296%;反对 18,10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4%;弃权 1,307,784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44,58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5930%。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3,651,7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6265%;反对 18,1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3

0.0051%;弃权 1,307,7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44,584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3684%。

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22,056,739 股,占参与投票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296%;反对 18,10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4%;弃权 1,307,784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44,58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5930%。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6,651,7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6265%;反对 1,145,108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3226%;弃权 180,7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776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509%。

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22,056,739 股,占参与投票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296%;反对 1,145,108 股, 占参

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73%;弃权 180,776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776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7731%。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3,651,7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6265%;反对 18,1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51%;弃权 1,307,7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44,584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3684%。

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22,056,739 股,占参与投票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296%;反对 18,100 股,占参与投

4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4%;弃权 1,307,784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44,58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593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3,651,7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6265%;反对 18,1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51%;弃权 1,307,7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44,584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3684%。

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22,056,739 股,占参与投票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296%;反对 18,10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4%;弃权 1,307,784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44,58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5930%。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3,651,7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6265%;反对 18,1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51%;弃权 1,307,7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44,584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3684%。

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22,056,739 股,占参与投票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296%;反对 18,10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4%;弃权 1,307,784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44,58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593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3,651,7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5

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6265%;反对 18,1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51%;弃权 1,307,7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44,584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3684%。

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22,056,739 股,占参与投票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296%;反对 18,10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4%;弃权 1,307,784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44,58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593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3,651,7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6265%;反对 18,1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51%;弃权 1,307,7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44,584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3684%。

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22,056,739 股,占参与投票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296%;反对 18,10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4%;弃权 1,307,784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44,58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593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3,651,7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6265%;反对 18,1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51%;弃权 1,307,7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44,584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3684%。

6

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22,056,739 股,占参与投票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296%;反对 18,10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4%;弃权 1,307,784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44,58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5930%。

1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具

体表决情况如下:

12.1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354,664,9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119%;反对 291,976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823%;弃权 2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7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58%。

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23,069,947 股,占参与投票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628%;反对 291,976 股,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87%;弃权 20,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885%。

12.2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354,664,9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119%;反对 249,476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703%;弃权 63,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178%。

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23,069,947 股,占参与投票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628%;反对 249,476 股,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69%;弃权 63,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

0.2703%。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

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3,651,7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6265%;反对 18,1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51%;弃权 1,307,7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44,584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3684%。

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22,056,739 股,占参与投票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296%;反对 18,10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4%;弃权 1,307,784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44,58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593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

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3,651,7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6265%;反对 18,1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51%;弃权 1,307,7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44,584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3684%。

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22,056,739 股,占参与投票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296%;反对 18,100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4%;弃权 1,307,784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44,58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593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3,651,5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8

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6264%;反对 97,075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273%;弃权 1,229,00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5,809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3462%。

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22,056,539 股,占参与投票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288%;反对 97,075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52%;弃权 1,229,009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5,809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2561%。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3,651,7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6265%;反对 18,1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51%;弃权 1,307,7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44,584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3684%。

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22,056,739股,占参与投票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296%;反对18,100股,占参与投票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4%;弃权1,307,784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1,244,584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593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邱伟谷律师和陈星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9

2、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8 日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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