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公司发展战略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严格、认真审核,我们现就《关于调整公司发展战
略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因商业零售业务经营困难,亏损增加而决定调整战略发展目标,删除发
展战略中关于“零售商业持续稳定经营”的描述和零售商业领域的战略目标,利
用未来商业资产管理所产生的利润和现金流重点支持符合战略发展方向的能源
业务的发展。本次战略调整符合公司一直以来的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保护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李莉、钟彦、曾勇华
二○一六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