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燃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收购资产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6-1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收购资产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交易和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作为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严格、认真审核,我们现就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公司收购旌能天然气和罗江天然气各 12%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有利于加快公司城市管道燃气领域的发展,完善燃气业务布局,减

少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

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李莉、钟彦、曾勇华

二○一六年六月六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德龙汇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