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通电子:关于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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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6-052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15 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证通电子”) 在

2015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实施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

15.11元/股调整为不低于15.06元/股。

一、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情况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2日召开的2015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提交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2016年4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

结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10月23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量),即不低于15.11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

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二、2015年度权益分派情况

经公司于2016年5月13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426,036,752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

金0.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5

年6月8日实施完毕。详情参见刊登于2016年5月3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的调整

鉴于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5 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授权、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原则及上述分红事项,现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底价调整为不低于15.06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调整前的发行价-每股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

例)=(15.11元/股-0.06元/股)÷(1+ 0%)=15.05 元/股。

四、其他事项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公司本次对非公开发行底价进行调整后,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变,仍为

不超过11,000万股(含11,000万股)。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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