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提名周利
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作为出席会议的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周利国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文件资料,我们
一致认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
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独立董事候选
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审
议。
(本页无正文,为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意见的签字页)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刘兆年: 宋建波:
2016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