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16-072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郝毅
先生有关办理股权质押的通知,郝毅先生于 2016 年 6 月 2 日与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股权质押的基本情况
1. 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是否为
第一大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股东 质押 质押开 质押到期
股东及 质权人 占公司总 占其所持 用途
名称 股数 始日期 日
一致行 股本比例 股份比例
动人
国泰君安
999.76 2016 年 2017 年 12
郝毅 否 证券股份 3.2201% 27.8160% 融资
万股 6月2日 月1日
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
1,154.24 2016 年 2017 年 12
郝毅 否 证券股份 3.7177% 32.1140% 融资
万股 6月7日 月6日
有限公司
2,154
合计 6.9378% 59.9300%
万股
2. 股东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目前,郝毅先生持有公司 35,941,96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765%,
已质押股份数为 35,9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1.5758%。其中,14,400,000
股质押给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1,540,000 股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二、 被质押股票涉及业绩承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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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4 年 3 月 5 日,公司与郝毅先生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承诺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标的每克拉美(北京)钻石商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每
克拉美”)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所有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 4,745.28 万元、6,635.92 万元及 8,491.51 万
元。若每克拉美实际净利润数额低于上述承诺利润数额,郝毅先生将以其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进行股份补偿。
若每克拉美 2016 年度实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的净
利润低于人民币 8,491.51 万元,且若郝毅先生未质押股份数不足以完成股份补
偿,公司董事会将要求郝毅先生提前解除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影响上述业绩补偿
承诺的正常履行。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质押的后续回购情况。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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