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韶钢: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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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ST 韶钢 公告编号:2016-50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6 月 13 日开市起复牌。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30 日披露

了《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

钢集团”)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有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广大

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韶钢,证券代码:000717)自 2016 年

2 月 1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6 日发布了《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

告号:2016-03),于 2016 年 2 月 22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

号:2016-04),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6 年 3 月 23 日,公司披露

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号:2016-14)。此后,公

司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2016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

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号:2016-39)。停牌期间,

公司按规定披露了进展公告,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公告。

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考虑,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公

1

司拟出售全部钢铁业务资产并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宝钢集团下属

金融业务资产。本次重组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宝钢集团或其下属公司及其他关联方。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宝钢集团及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会计

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组织相关各方人员开展方案论证、

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与本次重组有关各方进行了多次的沟通、协商

和论证。

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认真履行

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组方案下拟置入资产为宝钢集团旗下的金融业务资产,涉及多个金融

行业监管政策及相关证券监管政策的要求和限制。在目前监管政策下,相关金融

业务资产作为本次重组标的资产需事先完成大量的资产剥离和重组工作。经各方

论证,相关金融业务资产的资产规模较大且涉及已上市公司股份,资产剥离所涉

及的审批和操作程序较为复杂,需分别履行国有资产监管管理部门、金融及证券

行业主管部门等监管审批,并涉及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衔接工作。另外,根据与

相关税务主管部门的初步沟通,相关资产的剥离和重组将涉及较大规模的税务成

本。综合考虑相关金融资产剥离和重组程序的复杂性,各方无法在预计时间内完

成相关资产的剥离、注入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并推出相应的重组预案。经过充

分调查论证,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并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后,从保护上市公司全

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拟置入标的资产为金融业务资产,终止本次交易不会对

公司钢铁主营业务及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2

四、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五、股票复牌安排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6 月 13 日开市起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由于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公司股票停牌,给广大投资者造

成的不便,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

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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