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董
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刘子斌为公司总经理,
提名聘任王方水、秦桂玲、张建祥、王家宾、张守刚、张战旗为公司
副总经理;提名聘任张洪梅为公司总会计师,提名聘任秦桂玲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郑卫印、李琨为证券事务代表;提名聘任藤原大辅、张
克明、李文继、潘平利、吕永晨、于守政、权鹏、王昌钊、商成钢为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上被聘任人员任期三年。上述提名聘任议
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我们审查了本次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
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其他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资料,认为所有
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
的有关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提名及聘任程序合法。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署页:
徐建军 赵 耀
毕秀丽 潘爱玲
王新宇
2016 年 6 月 8 日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附: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刘子斌:1965 年出生,学历: 硕士。工作经历:历任淄博鲁诚纺织有
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鲁丰
织染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鲁泰丰收棉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淄博鑫胜热电有
限公司董事长、淄博鲁群纺织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鲁泰纺织服装有限公司总经
理、北京鲁泰优纤电子商务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截止 2016 年 5 月 30 日止,持
有本公司股票 148,29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
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
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2、王方水: 1961 年出生,学历: 硕士 。工作经历:历任淄博第二棉纺
厂试验室管理员、淄博第七棉纺厂生产部经理、鲁泰纺织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鲁
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现任鲁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兼职
淄博鲁丰织染有限公司董事、淄博鲁群纺织有限公司董事、新疆鲁泰丰收棉业有
限责任公司董事。截止 2016 年 5 月 30 日止,持有本公司股票 146,753 股,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
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3、秦桂玲:1966 年出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工作经历:历任鲁泰纺织
有限公司计划科科长、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
司总经理财经助理、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鲁泰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职淄博鲁群纺织有限公司董事、新疆鲁泰丰收棉业有限责
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鲁泰优纤电子商务股份公司董事长。截止 2016 年 5 月
30 日止,持有本公司股票 107,042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不存在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
“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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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建祥: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工作经历:历任滨州第二棉纺厂织布工
段长、鲁泰纺织有限公司扩建办主任、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织布工厂厂长、鲁
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副经理、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品质管理部经理、鲁
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面料整理工厂厂长,现任副总经理,兼任鲁泰纺织服装工程
研究院副院长、办公室主任 。截止 2016 年 5 月 30 日止,持有本公司股票 52,150
股,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没有关联关系,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
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
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5、王家宾:学历:工商管理硕士 。工作经历:历任淄搏第一棉纺织厂车间
主任,劳资安全处长,鲁泰纺织股份公司织布车间主任,动力处长,漂染工厂长,
漂染事业部经理,现任鲁泰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生产部经理。截止 2016 年 5 月
30 日止,持有本公司股票 83,700 股,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没有关联关
系,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
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6、张守刚:学历:大学本科,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工作经历:历
任鲁泰公司织布厂计划员、工段长、车间付主任、工厂厂长、织造事业部经理,
品质管理部经理,现任鲁泰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制衣事业部经理。截止 2016 年 5
月 30 日止,持有本公司股票 73,100 股,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没有关联
关系,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
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7、张战旗:学历:大学本科,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工作经历: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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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染整车间工艺技术员,技术监督部实验室管理员,面料
整理工场副主任,主任。面料整理工厂厂长,品质管理部经理,现任鲁丰织染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 2016 年 5 月 30 日止,持有本公司股票 80,300 股,与公
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没有关联关系,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 2014 年八部委
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
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8、张洪梅: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工作经历:历任鲁泰纺织
有限公司财务部成本科科长、会计处主任、副总会计师,现任鲁泰公司总会计师。
截止 2016 年 5 月 30 日止,持有本公司股票 92,500 股,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
监事没有关联关系,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
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
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9、张克明:学历:大学本科,工商管理硕士,工作经历:1991 年毕业后到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至今,历任资金管理科副科长、科长、资金处
主任、财务部副经理,现任公司财务部经理。至 2016 年 5 月 30 日止, 持有本
公司股票 77,700 股。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没有关联关系,与上市公司
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
件,不存在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
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
10、潘平利:学历,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工作经历:曾任陕西省齿轮厂子
弟学校英语老师,省模范教师。现任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三部经理,
截至 2016 年 5 月 30 日至,持有本公司股票 128,196 股。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
事、监事没有关联关系,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
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
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11、吕永晨: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工作经历:历任淄川区经济委员会职员、
鲁泰纺织公司总工办职员、鲁泰纺织公司国际业务部科长,现任鲁群公司副总经
理兼国际业务部经理。到 2016 年 5 月 30 日止,持有本公司股票 33,750 股,与
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没有关联关系,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 2014 年八部
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
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12、于守政:学历: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工作经历: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
鲁泰纺织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能源事业部经理。到 2016 年 5 月 30 日止,持
有本公司股票 83,100 股,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没有关联关系,与上市
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
职条件,不存在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
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13、王昌钊:大专学历,自 1997 年 12 月进入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以
来,历任织布工厂保全工、设备管理员,国际业务部制单员、跟单员、面料科副
科长、科长、经理助理、现任国际业务部一部经理,到 2016 年 5 月 30 日,持有
本公司股票 22,500 股,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没有关联关系,与上市公
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
条件,不存在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
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4、权鹏: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工作经历:1993 年 9 月进入本公司工作
至今, 1993 年 9 月—1996 年 12 月任销售科销售员,1997 年 1 月—2003 年 12
月任营销二部经理,2004 年至今任营销部经理。截止 2016 年 4 月 22 日,持有
本公司股票鲁泰 27,750 股,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没有关联关系,与上
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
任职条件,不存在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
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15、藤原大辅:日本国籍,本科学历,本公司特聘外国专家,“齐鲁友谊奖”
获得者。工作经历:历任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副经理、国际业务一
部经理,现任国际业务二部经理。到 2016 年 5 月 30 日止,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
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16、商成钢:1973 年出生,学历:大专,工作经历: 2002 年 1 月至 2004 年
12 月任 ISO9000 办公室副主任;2004 年 12 月 13 至 2006 年 8 月 18 日任总经理
办公室副主任;2006 年 8 月 18 日至 2011 年 9 月 10 日,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
2011 年 9 月 10 日至今,任企业管理部经理,现任管理者代表、企业管理部经理。
到 2016 年 5 月 30 日止,持有本公司股票 3 万股,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
没有关联关系,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
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
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17、李文继:学历:硕士研究生,工作经历: 1987 年 8 月至 1992 年 8 月任
济南毛纺织厂工程师;1995 年 7 月至 2005 年 6 月任山东财政学院教师;2005
年 7 月至今任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部经理信息部经理、首席信息官。到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016 年 6 月 6 日止,持有本公司股票 1 万股,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没
有关联关系,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
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
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18、郑卫印:学历:大学。工作经历:1991 年毕业后在鲁泰公司工作至今,
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副经理。至 2016 年 5 月 30 日止,持有本公司股
票 42000 股。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没有关联关系,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
在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
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
19、李琨:学历:大学。工作经历:自毕业后在鲁泰公司作至今,曾任职于
公司财务部、审计部,历任山东鲁泰环中制药有限公司财务科长等职,现任证券
部证券管理科副科长。截止 2016 年 5 月 30 日止,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拟
聘的其他董事、监事没有关联关系,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
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其他单
位担任过董监事。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
存在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
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李琨女士已参加深交所 2014 年 10 月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获得董事
会秘书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