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要求,经对拟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稿)》、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三次修订稿)》和《关
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等相关
资料的研究和讨论,我们认为: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收购广州涅生网络科技有限公
司 100%股权、植物健康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补充流动
资金。目的是实现同一产业链条的产业整合,打造线上线下资源联动、数字营销
与生产研发优化相结合的终端产业,通过资源整合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改善偿债能力,保证上市公司经营业务的资金需求,应对未来发
展。
二、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增加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调整机制,有利于避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
现发行价格严重偏离市价的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也符合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方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体现了其对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的良好预期以及对公司长远发展的大力支
持。
综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若晨 刘红玉 杨建军
2016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