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重组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亿通”、“公司”)拟通过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张楠赓等 14 名嘉楠耘智股东持有的嘉楠耘智 100%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资产重组”或者“重组”)。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鲁亿通内部相关制度的要求,
本次资产重组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如下:
一、本次资产重组各方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开始筹划重组事宜,为将本次
重组信息知情人缩小到最小范围,各方共同成立了项目工作小组。项目工作小组
在第一次工作会议上制定了本次重组的保密制度,学习了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及深交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 13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有关保密和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
同时鲁亿通与各中介机构签订了保密协议,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人员均填写了本
次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并报备上市公司。
二、在以后的历次磋商中,鲁亿通及嘉楠耘智均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限
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三、在 2016 年 3 月 18 日开始筹划重组事宜后,为防止本次重组内幕信息
知情人范围扩大而导致内幕信息泄露,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
(证券简称:鲁亿通,证券代码:300423)自 2016 年 3 月 21 日开市起停牌,
并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发布了《重大事项临时停牌公告》,2016 年 3 月 22 日发
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2016 年 3 月 25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2016 年 4 月 1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
告》、2016 年 4 月 11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6 年 4 月
18 日《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2016 年 4 月 25 日发布了《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6 年 5 月 4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
告》、2016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6 年 5 月
17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
的公告》、2016 年 5 月 24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6 年
5 月 31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6 年 6 月 7 日发布了《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四、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鲁亿通聘请了独立财
务顾问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中伦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产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并与上述中介
机构签订了《保密协议》约定了彼此的保密义务。《保密协议》约定,除具体负
责该重组项目的主管人员、经办人员或其他雇员外,不得透露或允许他人将保密
信息透露给任何人,且应当对其雇员违反保密规定和滥用保密信息的行为承担责
任。上述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以及参与制订、论证、决策等环节的其他内幕信息
知情人均严格履行了保密义务。
综上所述,鲁亿通本次资产重组已采取了必要的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泄露,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严格履行了保密义务,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
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重组事宜采取的
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签字盖章页)
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