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 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2016-030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8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详见 2016-007 号临时公
告)。因公司正在筹划涉及重大资产收购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4 月 11 日起停牌不超过 30 日。2016 年 5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详见 2016-020 号临时公告),经
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5 月 11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在停牌
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收购涉及的交易对方为独立第三方标的,主要
为互联网行业资产。鉴于交易对方提出申请认为目前披露标的名称等
信息涉及临时性商业秘密,相关事项当前具有不确定性,不利于顺利
推进当前的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董事会商议,认为该事项符合《宁
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
度》中的相关规定。为有利于重组深入推进,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公司决定暂缓披露标的方名称以及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并承诺最
迟在 2016 年 7 月 11 日前按要求披露交易方名称等基本情况。
(二)交易方式
本次资产重组交易方式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不构成借壳上市。
(三)标的资产情况
标的资产主要为一家互联网行业相关公司。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一)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各项工作,对重组方案及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各方正进一步
深入论证并全力推进,但公司尚未正式与相关方签订正式交易协议。
(二)有关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律师等中介机构已进场开展
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其中为本次重组服务的财务顾问为长江证券承
销保荐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为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法律服务单位为国浩
律师(杭州)事务所。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工作量大,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
评估等工作正在全力推进当中,重组方案仍需相关各方进一步论证和
沟通协商,故公司股票不能按原定时间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6 月 11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
继续停牌期间,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及其他相关规定,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
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
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