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股票简称:西藏天路 股票代码:600326
二○一六年六月拉萨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目 录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2
1、关于选举刘中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
2、关于选举刘建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5
3、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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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6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6 月 17 日(星期五)
(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全天: 9:15—15:00
股权登记日:2016 年 6 月 13 日(星期一)
现场会议地点:西藏拉萨市夺底路 14 号公司 6610 会议室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多吉罗布先生
大 会 秘 书:公司董事会秘书西虹女士
会 议 议 程:
1、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律师、计票人、监票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计票人:田旷先生; 监票人:拉珍女士
2、审议关于选举刘中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刘建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休会,统计现场会议表决及网络投票结果
6、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表决及网络投票结果
7、由大会秘书宣读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8、见证律师宣读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9、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以及高管人员在本
次大会记录本上签字
10、会议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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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议案一:
关于选举刘中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工作调动原因,刘光华先生请求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
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根据《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发起人协议规定,公司控股
股东西藏天路建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刘中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刘中刚先生简历如下:
刘中刚,男,汉族,1963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教
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
电八局”)副总经理。曾任湖南凤滩水电站指挥部水电八局第九工程处
技术员;水电八局五强溪施工局第八工程公司技术员,第八工程处一队
副队长,第五工程处一队队长;水电八局凌津滩施工局总调度室副主任;
水电八局红岩子施工局副局长、局长;水电八局二分局副局长兼青居施
工局局长;云南小湾水电站八七联营体副总经理;水电八局局长助理兼
云南小湾水电站八七联营体总经理、党工委书记;水电八局副局长。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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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议案二:
关于选举刘建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退休原因,边巴次仁女士请求辞去西藏天路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
务。根据《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发起人协议规定,公司股东
西藏天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刘建忠先生为西藏天路第五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刘建忠先生简历如下:
刘建忠,男,汉族,1970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
工程师,现任西藏天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董事。曾任西藏自治区
交通厅拉萨汽车运输总公司第二分公司技术科技术员;西藏自治区交通
厅拉萨汽车运输总公司技术材料处技术员;西藏自治区交通厅拉萨汽车
运输总公司综合经营分公司办事员(期间 1998 年 11 月至 2001 年 12 月
在武汉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西藏自治区交通厅拉萨汽车运
输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办事员;西藏自治区交通厅拉萨汽车运输总公司
房地产开发部党支部副书记、副经理,经理。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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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议案三: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对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如下:
原第二条 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 6 名),设董事长 1 人,
副董事长 3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拟修改:第二条 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 6 名),设董事长 1 人,
副董事长 1—2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原第二十五条 不得越权
(二)为了使公司在实际工作中高效、快速有效地运作,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下列部分职权:
1、运用资金投资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次审计的总资产的 20%,单个项目资金
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次审计的净资产的 5%;
2、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一年内贷款总额不超过公司上年末净资产的 20%(含 20%),
单个贷款项目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年末净资产的 5%(含 5%)。
拟修改:第二十五条 不得越权
(二)为了使公司在实际工作中高效、快速有效地运作,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运用资金投资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次审计的
总资产的 20%,单个项目资金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次审计的净资产的 5%。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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