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5 证券简称:晋西车轴 公告编号:临2016-032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26 元(含税)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持有非限售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派发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 0.026 元,待实际转让时根
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每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 0.0234 元;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按 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现金红利为 0.0234 元;其他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
缴企业所得税,派发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 0.026 元(含税)。
● 股权登记日:2016 年 6 月 16 日
● 除息日:2016 年 6 月 17 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6 年 6 月 17 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1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6 年 4 月 23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
二、分配方案
(一)发放年度:2015 年度
1
(二)发放范围:
截止 2016 年 6 月 16 日下午 3 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
(三)本次分配拟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5,872,288.69 元,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208,190,88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6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 31,412,963.04 元。
(四)代扣代缴事项:
1、对于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
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101 号)的有关
规定,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
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26 元;对持股 1 年
以内(含 1 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26 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
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
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
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
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 2009 年 1 月 23 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
2
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
的规定,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
0.0234 元人民币。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
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通过“沪港通”持有公司 A 股股票的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
和个人),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4]81 号)执行,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
每股人民币 0.0234 元。
4、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得税
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026 元。
三、实施日期
(一)股权登记日:2016 年 6 月 16 日
(二)除息日:2016 年 6 月 17 日
(三)现金红利发放日:2016 年 6 月 17 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 2016 年 6 月 16 日(A 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实施办法
1、公司股东晋西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江阳化工有限公司、中国兵
工物资华北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3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
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351-6628286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和平北路北巷 5 号
七、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13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