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4 证券简称:恒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8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及证券事务代表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副总
经理李德先生及证券事务代表尚绪平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德先生由于身
体原因辞去所担任的副总经理职务,尚绪平女士由于个人原因辞去所担任的证券
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两位均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即日起生效。
李德先生及尚绪平女士所负责的工作已实现平稳交接、过渡,其辞职不会影
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截止本公告日,李德先生通过北京晨光景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李德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做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所持恒通赛木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恒通赛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恒通赛木的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公司上市后至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本人减持恒通赛木的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恒通赛木予以公告。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在恒通赛木的职务调整或离职而发生变化。”
截止本公告日,尚绪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尽快聘任
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在新任证券事务代表就任前,由董
事会秘书负责证券事务代表的工作。
李德先生和尚绪平女士在任职期间均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李德先生担任
副总经理及尚绪平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
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