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8(A 股) 900946(B 股) 公告编号:临 2016-010
证券简称:湖南天雁(A 股) 天雁 B 股(B 股)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天雁”)于 2016 年 6 月 8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6 月 7 日以传真、
电子邮件或送达等方式发出,湖南天雁 9 名董事全部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讯方
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解聘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聘用董事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
款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同意:2016 年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2.5 亿元,贷
款期限 1 年,贷款年利率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下浮
15%,此款项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股东
大会豁免申请。
关联董事连刚先生、王瑛玮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