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16-044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源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美都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36号)核准,公司
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25,451,26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5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35,000,002.56元,扣除承销保荐费
32,932,000.00元(含税)、其他发行费用7,821,454.79元(含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94,246,547.7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6月3日全
部到账,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
出具了《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天运[2016]验字第90049号)。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2016年6月7日由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
所认购的股票,自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非公开发行
前的2,451,037,509股增加到3,576,488,773股。
现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股东权益变动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闻掌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五湖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杭州志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
1
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本次发行而增加,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 非公开发行前持股情况 非公开发行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号 持股数 比例(%) 持股数量 比例(%)
1 闻掌华 656,103,748 26.77 1,080,291,473 30.21
杭州五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2 0 0 260,469,314 7.28
合伙)
杭州志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3 0 0 170,306,860 4.76
合伙)
合计 656,103,748 26.77 1,511,067,647 42.25
2、杭州五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5.54元/股的价格认购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260,469,314股,由发行前未持有公司股票变更为发行后持有公司
的7.28%股票。
3、德清百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5.54元/股的价格认购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180,324,910股,由发行前未持有公司股票变更为发行后持有
公司的5.04%股票。
4、本次发行前,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58,369,099 股,持股比
例为 6.46%。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未参与本次认购,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但
是由于公司总股本由 2,451,037,509 股增加至 3,576,488,773 股,从而导致其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占比被动稀释为 4.43%。
5、本次发行前,深圳阜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137,253,219 股,持股比例为 5.60%。深圳阜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
参与本次认购,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但是由于公司总股本由 2,451,037,509
股增加至 3,576,488,773 股,从而导致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占比被动稀释为
3.84%。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非公开发行后,闻掌华直接持有公司30.21%的股份,间接控制公司
12.04%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42.25%的股份,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
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质影响。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闻掌华、杭州
五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志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德清百
2
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阜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
了权益变动报告义务,详见本日披露的《美都能源收购报告书》、《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3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