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声明与承诺函
本人系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为进一步保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现根据相关监管要求,
本人特作出如下声明及承诺:
本人保证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
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
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
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报送本
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
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声明与承诺函》的签署页)
全体董事签名:
除董事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全体监事签名:
日期:2016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