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8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1]100 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含
嵌入式软件),按 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
行即征即退政策。
经国家有关税务部门审核批准,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15 年度退税手续已经办理完毕,于近日收到 2015 年度 6 月份软件
产品增值税退税款 1,300,069.01 元。截至目前,公司本年度已收到软件产品增值
税退税款累计 6,074,631.72 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以上退税所得将计入公司 2016 年度营业外收
入。
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7 日